穆爾吉亞派

穆爾吉亞派,伊斯蘭教的宗教-政治派別。形成於7世紀下半葉。原意為“主張延緩的人們”。在伊斯蘭教十葉派和哈瓦利吉派之間持中間立場的一派。因主張將穆斯林所爭執的問題推延到末日審判, 聽候安拉的裁判,故名。該派不願捲入教派紛爭的漩渦,不判斷誰是誰非;認為個人的實際行為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信仰本身,只要內心虔誠,即使有些違教行為,依舊是個虔誠的教徒, 因此拒絕對人進行裁判。承認阿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和阿里任哈里發都是合法的。當時十葉派人和哈瓦利吉派人相互譴責對方為叛教者,而兩派又都譴責倭馬亞王朝統治者為叛教者,該派主張均不予判斷。因具體主張的不同,該派又可分為哈瓦利吉·穆爾吉亞派、蓋德里葉-穆爾吉亞派、賈卜里·穆爾吉亞派和純穆爾吉亞派。後者即通常所說的穆爾吉亞派;又因其追隨者的不同, 巴格達迪的《穆斯林的教派與宗派》將它分為五個分支,即:優努斯派(Yunusiyya)、加薩尼派(Ghas-saniyya)、圖馬尼派(Tumaniyya)、沙巴尼派(Thaw-baniyya)、馬里西派(Marisiyya)。沙赫拉斯塔尼的《教義與教派》則未提馬里西派, 另列烏巴德派(‘Ubaidiyya)和薩里希派(Salihiyya)。後被阿巴斯王朝所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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