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拉維約夫憲法

穆拉維約夫憲法,俄國十二月黨人組織北方協會的綱領草案。1821年由尼基塔·米哈伊洛維奇·穆拉維約夫起草,作為俄國的憲法草案。主要內容是:取消農奴制,解放農奴,土地仍歸地主所有,每戶農民只能得到2俄畝土地;消滅專制制度,實行君主立憲政體,國家元首是皇帝,其權力受立法機關限制;俄國為聯邦國家,分為十五個邦,每邦有自己的首都,聯邦最高權力機關為人民議會(謂徹):上院為最高杜馬,下院為人民代表院,國家公職人員均由選舉產生;廢除等級制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有宗教信仰、言論、出版、集會和遷徙等自由,但有動產和不動產的人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進人民議會的權利;宣布立即廢除軍屯制。該憲法體現出貴族資產階級革命的軟弱性和保守性,在協會中受到激進派的反對,最終未成為協會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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