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錫庚事件

程錫庚事件是1939.4.9在天津英租界發生的一個重大案件,相關人物是程錫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錫庚事件
  • 時間:1939.4.9
  • 地點:天津英租界
  • 人物:程錫庚
1939年4月9日夜,在繁華的天津英租界,發生了一起震驚全中國、影響波及世界的重大案件――親日派的新任天津海關監督兼偽華北聯合準備銀行天津支行經理程錫庚被愛國抗日誌士所刺殺。如在平時。此事件也就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但因其發生在英租界,就引起了一系列日英之間的問題,導致兩國一年多的外交交涉。
 程錫庚事件至今已經70年了,如今在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裡,保存了這一事件的大量檔案。隨著時間的流逝,這部分機密資料漸漸解密。本文依據有關這一事件的塵封史料,將其始末加以整理,真相予以披露,使那段歷史內幕清晰於人們的面前。

程錫庚喋血租界

程錫庚(1893―1939),字蓮士,江蘇鎮江人。18歲畢業於南京江南高等學校。民國初任海軍部秘書。奉派赴英留學。民國8年(1919)畢業於倫敦大學,後又留學法國和美國,曾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民國10年任北京政府外交部條約研究會秘書,曾赴日內瓦出席國際聯盟大會,任“國聯”行政會中國代表團秘書。民國12年任財政部秘書、全國財政討論會專門委員。民國17年被派赴巴黎,辦理中法退還庚款案;民國23年(1934)任外交部駐北平特派員。時已是當時的社會名流。
七七事變爆發,華北淪陷,在日本人扶持下,傀儡政權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於1937年12月14日在北平成立,偽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為鞏固偽政權,立即著手籌建偽政府控制的管理華北金融的中央銀行機構――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積極推行日本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略政策。1938年3月10日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正式成立,總行設在北平。當即公布偽“聯銀”發行的鈔票與法幣等價流通,市場交易都須使用偽“聯銀券”,銀行錢莊賬目一律以偽聯銀券為本位幣。在當時華北金融中心的天津,偽聯銀分行也與總行同時成立,程錫庚加入偽政府,任偽聯銀天津分行第一任經理後,1939年3月又被任命偽天津海關監督。於此同時國民黨政府為了打擊破壞偽臨時政府,命令軍統在天津的組織――天津站,對偽臨時政府要人進行暗殺活動。軍統天津站利用一些愛國志士組織了外圍團體“抗日鋤奸暗殺團”,從事偵查、刺殺漢奸的活動。所用的器材、槍枝彈藥、活動經費等,均由軍統供應。在此背景下,春風得意的程錫庚自然名列軍統的漢奸名單。成了暗殺的目標。
1939年4月9日夜7點30分左右,在天津英租界大光明影院,正在看電影的程錫庚突然被愛國抗日誌士槍殺,當場斃命。同時在影院欲捕捉槍手的蘇聯人曼舒羅夫(音譯)被打成重傷,瑞士人格拉薩也被槍手射死。
翌日,訊息傳出,震驚全國,偽天津特別公署代理市長溫世珍致函英總領事,提出抗議,要求英領事下令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方在限定的期日嚴緝引渡暗殺案犯,在最短期間切實改善治安狀況,並提出“天津公署警察局”官警隨時可進入英租界,與工部局警方共同搜查兇手的要求。同時日本占領軍一方也私下說服英租界當局。表示日本憲兵隊願意提供幫助,雙方共同搜尋暗殺案犯。於是11日英租界方面以書面同意接受日本“協力”,與日本方面共同搜捕暗殺案犯。天津英總領事12日在回答偽天津市特別公署照會中也表示:接受日本方面協力,努力緝拿、引渡案犯。

日英共同搜捕租界

日本憲兵隊與英工部局警察局共同搜捕暗殺案,於4月15日在天津英租界內開始第一次協力大搜尋。4月17日第二次搜尋檢查中,逮捕所持毛瑟手槍的一名叫王文科的中國人,審問後知其為八路軍系列人員。在4月22日第三次搜尋檢查中。日本憲兵隊和英租界警察檢舉逮捕了4名中國男性嫌疑犯。扣押在租界警方。日本軍方對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方的合作態度表示讚賞。英駐天津領事又在日本憲兵隊的強烈要求下,在英國駐中國大使卡爾不在的狀況下(4月19日英大使卡爾抵重慶,25日卡爾在重慶談話,否認調和),獨斷同意將4名嫌疑犯暫時借給日本憲兵隊審問。開始英方提示日方在24小時內返還4名嫌疑犯給英國租界方面。後在日本憲兵隊的固執要求下,同意給5天時間審問,即在30日返還。日本憲兵隊立即提審,使出渾身解數,終於得到了4人的口供。
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所藏機密第882號資料《在天津日本總領事田代重德給有田外務大臣的報告》中,記載了4人的身份和供述內容。4人身份和陳述材料如下(涉及的日期都是農曆):
這四人同住:天津英租界內五十六號路益世里六十八號。
第一號人物:藍向隆,別名:趙洪,年齡:四十三歲,原籍:河北省玉田縣。第二號:藍隆,別名:趙如,年齡:二十六歲,原籍:河北省玉田縣。第三號:李德祥:二十七歲,原籍:河北省寶坻縣。第四號:沈向金,別名:趙生、張富,年齡:三十歲。原籍:河北省寶坻縣。
藍向隆的陳述:我十七歲前上私塾,十九歲線上香制香廠里作學徒,二十一歲時的十二月我參加了東北五十八團三營第九連作為一名步兵入隊,在兵隊里當勤務三年。當退伍後,在河北寶坻縣新安鎮警察局任警士,三年後升任警長,約六年勤務之後在河北三河縣警察局任警長,約五年後退職。
我在河北寶坻縣朋友王文來信要求下,讓我招募兵士組織忠義救國軍第九路軍。在我的組織下招募了六百餘名兵士,在河北寶坻縣新安鎮和王文會合,編成北忠義救國軍第九路軍,王文自任第九路軍軍長,我任忠義救國軍第九路軍第一旅旅長。其後受到日軍多次攻擊,被日軍擊潰。去年八月末第九路軍解散。
我和趙生及妻來到天津,在天津英租界內七十四號路樂慶十二號居住。約十數日前搬入現在的益世里。房租從開始時候就由王文來支付,每月給我五十五元的生活費。我是王文指揮的鋤奸暗殺目的組長。
我在三月初,具體日期沒記住。那天午後二點三十分,王文坐汽車來我家,告訴我在英租界大光明影院刺殺偽“聯銀”天津分行程錫庚經理,我也承諾了,就領著李德祥,各自拿著王文給的裝六發子彈的新手槍,坐王文的汽車(2146號)出發。我們去天津英租界大光明影院,在大光明影院前,已經到達的有白桐春、李志忠、張富等三人在那等著。我被命令看汽車掩護,在那等待放哨。王文和李德祥進入影院,白桐春、李志忠、張富三人放哨。掩護左右。不久,就聽到槍聲。而後李德祥鑽進車內,一分鐘過後王文也鑽進車內,車馬上開動,出中街、倫敦路。在內七十四號路樂慶里的胡同前,我和李德祥下車,將手槍還給王文。過了兩日後,王文來我家,興奮地說:上次大光明的暗殺大成功!為避免搜尋,各位儘快搬家!他給了我三十元,我就搬入現在的家。
我除了和刺殺“聯銀”天津分行程錫庚經理有關聯以外,還有去年三月在北京和王文等數名同志,參加了刺殺偽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行動。我作為王文的部下參加刺殺行動,每月的費用都是王文支付。我都是為生活才做的,但現在非常後悔。
藍隆陳述材料:我是藍向隆的弟弟,自小作農業、無
學歷。兄國小三年修業,線上香制香廠里打工。兄在任旅長時我任其副官,在新安城駐屯。去年8月第九路軍被日軍擊潰。
我和兄夫婦、母、兄的孩子來天津,住在樂慶里後又搬到現在的地方住。兄從王文每月領五十、六十元。我不知兄做何工作。電影院的刺殺事件發生後,李德祥對我說:都是和王文暗殺團有關聯。
李德祥陳述材料:我自小在家從事農活,沒上私塾。二十一歲參加了大口屯自衛團,去年六月任王文的副官,八月忠義救國軍第九路軍被日軍擊潰解散後,九月上旬我來到天津趙洪的家。在藍家,王文、李桂石等其他友人(詳細名字不知)經常來。我也在藍家居住。我每月領三十元,我參加暗殺團活動,是在暗殺團打雜活。
沈向金陳述材料:我自小在家從事農業,上了二年半私塾。民國二十二年在河北寶坻縣新安鎮商會組織的自衛團里任班長。五年的勤務後,在去年六月被任命忠義救國軍第九路軍副官,去年八月末第九路軍解散,我來天津在英租界內七十四號路樂慶里十二號居住。在本年三月下旬搬入現在住所。藍向隆是王文的暗殺組長,我在藍組長手下工作。生活費每月自王文處領取,每月五十元。去年十一月左右,在王文命令下,我和藍向隆、李風桐等一同在法租界永安飯店。參加刺殺潘市長行動,因防衛警戒嚴密沒能得手。沒達到暗殺目的。
大約距現在二十日前(時間不能正確記述),早八點左右,藍組長對我說:今夜有工作,十二點左右去來自里。午後一點過後我去那裡。王文、組長和我坐汽車到二十九號路的小公園,在公園裡王文命令我們暗殺程錫庚經理。在到公園前,在車內我領到手槍。在公園等到六點左右,到大光明影院,組長和我放哨掩護。汽車停在大光明影院西鄰的左側西方向。我的任務是監視外面,不久聽到槍聲,館內大亂,觀眾驚亂地爭先恐後逃離影院,王文也出來上車,往西方向行去。在七十四號路樂慶里我下車。將手槍還給王文。事件數日後我搬入現在住所。又過二日,組長給我一百元。組長拿了多少不知。十五日、十六日前、組長和我去東馬路大獅子胡同李同志家,給我新手槍說開始行動,在東門附近狙擊日本軍人。
去年年末在法租界刺殺王竹林(王竹林系天津鹽商,又是商會會長。在日本侵占天津以後出任偽職)及去年五月在法租界國泰電影院及特一區光陸電影院爆彈裝置,去年四月左右在北京的王克敏暗殺事件,全部都是王文及藍組長等同志所為。我是去年一月王文通知我來天津作生意,為了生活參加了暗殺活動。
依據以上調查結果,天津日本憲兵隊判定4人為程錫庚案件關聯犯人後,4月30日早。憲兵隊本部的特高課長大田清一等日本方面和偽天津政府關係者,帶以上4人,在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長戴尼斯陪同見證下,到大光明影院進行現場勘查檢證。現場勘查檢證參加者有:憲兵隊上條曹長、特高課長大田清一、高橋少尉,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長戴尼斯、格林斯來特督察長、英領事館哈巴德領事及日本天津領事館田中領事、渡邊翻澤,還有偽警察官數人。依據上述人員所言,在現場進行所在位置、逃走經路等勘查、考證,也對4月20日在天津東馬路電車交叉點附近發生的刺殺日本憲兵未遂事件進行勘查考證。
日英雙方在現場勘查檢證結束後,確定了調查結果,再次判定4人為關聯犯人後,日本憲兵隊特高課長大田清一自信地將4人全員返還給英租界警方。偽臨時政府及日本方面便正式要求引渡,等著英租界工部局將4人送來。可是4人回到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後,全員翻供,拒不承認自己是暗殺關聯者。
其後日方和偽天津政府再次要求英方引渡。英國方面卻採取不協作態度,施展英國特有的老練、圓滑的外交術來交涉。英方以自供供述中有數點虛偽,證據不充分,拒絕引渡4人。日憲兵隊方面也強詞:4人都自供並進行了勘查檢證,日英雙方都在現場認可的!英方也反駁:供詞中有虛偽部分,不能作為證據。並強調大使不在、諸問題不能解決等等。
英方一百八十度的變化,其背景一是國民黨政府對英施加的壓力;再是日本占領中國後,英、法與日本在對華權益上的衝突和惡化。在日軍占領地域,第三國的活動和權益受到限制和損壞,所以英國方面在引渡問題上對日偽採取了對抗政策。

日軍對英租界封鎖

5月5日,日本占領軍和偽政府當局各機關秘密協商對英策略;6日,日本天津防衛司令官本間雅晴(第二十七師團長)宣稱:“英法租界是抗日共產分子陰謀活動的策源地,為各種暴力行動的避難所。”並警告“庇護暗殺犯人,是對日軍的間接敵對行為,是對東業新秩序建設的挑戰”。5月8日偽天津市政府提示公文要求英方引渡4人。但英租界方面示予難色,強調犯罪證據不足不能引渡。面對英方外交的老練,日占領軍方面認為,以文字的外交交涉手段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北支那方面軍參謀長山下奉文中將獨斷,決定採取對英租界封鎖的強硬手段。於是5月31日,日本駐天津總領事田代重德赴英國駐津總領事館,向總領事傑佛遜提交通牒。限英方於6月7日12點前引渡犯人,否則,日方將採取必要適當的行動。偽市長溫世珍也在6月1日致函英國駐津總領事館,提出引渡“兇犯”和取締英租界內“不法電台廣播”等要求。
在日方提出通牒期限前,6月6日中國駐英大使郭泰祺向英國外交大臣轉交蔣介石的親筆信,信中要求英方不要交出嫌疑犯,承諾以後不會在英租界內發生類似事件。在英國國內,各方也聲明不能屈服日本的威壓行為。對日本的要求不能妥協等等。為此,在東京的英國大使克萊琪對日本有田外務大臣提出照會,強調在無確鑿犯罪證據的情況下,引渡4人,有損英國傳統的正義感立場。
6月6日晚,英國駐天津總領事傑佛遜向天津日本領事館田代總領事表示:如提出新的證據,英國可以再考慮處理解決方法。將犯罪證據不足的人引渡給貴方,如被處極刑,有損英國正義觀念立場,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本國政府拒絕日本引渡要求。
6月7日,天津偽市政府重申以前訓令:“限兩日內市屬各機關職員一律遷出英、法租界。”
6月10日東京英國大使克萊琪訪日本有田外務大臣,言:“因犯人否認自白供述,處理事件的正當方法是提供新的證據。本政府對日本來的威嚇恐嚇絕對不會妥協。”
在此同時,日軍在天津組織了“反英大遊行”示威活動,在日本國內也出現了日本右翼團體的反英示威遊行。6月12日午前,日本內閣機關的興亞院表明“以堅決的態度解決天津租界問題”,以示日本將以強硬手段來解決事件。天津領事館田代總領事午後發出“有田外務大臣宛秘第三四七號”電信,通知外務省:12日現地駐屯軍本間部隊決定14日午前6點實施檢問,徹底封鎖英法租界。
6月13日早。日占領軍以天津防衛司令官本間雅晴名義,終於發表了封鎖英租界的聲明和布告。聲明中說“我們的忍耐是有限的。我們的英雄的兵士,及稅關監督被暗殺,說明租界是庇護犯人的犯罪溫床。為了確保我方的安全。在14日6點前不引渡犯人的場合,即對英法租界實行全面封鎖。以及為了解決問題,並不僅僅是單純
的引渡犯人,而是要求英法政府當局改變援蔣態度,杜絕在金融、經濟、思想上對新臨時政府的擾亂政策。英租界當局有必要認識華北的新形勢,與日本互相協力,共同建設東亞新秩序。封鎖英法租界可能給第三國者帶來不便,但這也是我方最小限的行動”等等。偽天津市署隨即貼出布告:全市居民不得輕率出人英法租界。
13日午前,英國政府照會日本駐英大使重光:“如有新的證據,英國可重新考慮處理解決事件方法,請日本政府下令取消14日對英天津租界的封鎖。”是夜英國方面向日方提案,選定英日及第三國中立國人員組成法院委員會來共同審判裁決4人。日本方面以審判許可權在於中國新臨時政府,拒否了英方提案。
從6月14日午前6時起。日天津占領軍進入了行動,對英法租界外圍的7條通路及從萬國橋起到白河下游實施封鎖,開始了盤問和檢查。又在通往英、法租界的從萬國橋(法租界內)起到白河下游,實行水上船舶許可證通行;七經路(鐵道線方向特一區)、六緯路(特三區向萬國橋方向)等管區增設監視口。
第二天(15日),在英國競馬場道檢問口,出現英租界駐兵的抗議活動,全副武裝的英兵架起機槍並吶喊,雙方出現劍拔弩張、一觸即發之勢;日軍隨即調來坦克助威,對峙4個小時後,英兵無奈地撤去。其後在檢問時。日軍氣焰囂張,經常在大庭廣眾面前對英國人加以羞辱,實行近於脫衣裸體的檢查。

日英東京會談引渡4人

英國外交部起初曾考慮採取經濟報復措施,但英國無法兼顧東西兩個半球的窘境。雖然英國方面一直進行著各種活動,但對封鎖租界則感到無法應付。因此,經過軍、政及外交各方面的多次磋商,決定通過談判尋求和平解決。日本政府也表示同意,並招集天津現地有關軍政人員,在東京進行了外交談判。
7月15日9時。世界注目的日英會談在東京日本外務官邸舉行,日本有田外務大臣和英國駐日大使克萊琪開始就原則問題進行談判。經過3次的會談,終於在7月22日午後11時在東京外務官邸,日英東京會談的第四會談上,英國對日本讓步。雙方達成協定,簽訂了《有田一克萊琪協定》。就日軍在其占領區治安上,英國表示承認,“正在大規模戰爭狀態下之中國實際局勢,在此局勢繼續存在之時,英國知悉在華日軍保障其自身安全與維持其統治區治安之目的,應有特殊之要求;同時知悉凡有阻止日軍或有利日軍敵人之行動與因素,日軍均不得不予制止或消滅之;凡有妨害日軍達到上述目的之行動,英政府均無意加以贊助。”
在雙方約定的7月24日共同發表《有田一克萊琪協定》後,日本舉國歡騰,認為“日不落的”大英帝國對日本屈服了!這是繼日俄戰爭後日本對西方列強的又一次勝利。
就在英日就天津租界事件進行談判過程中,中國國民黨政府一再要求英國不要交出行刺漢奸的嫌疑犯。英日達成《有田一克萊琪協定》後,中國國內反應強烈!各界申明這就是“英國的東方慕尼黑方案”。中國國民政府駐英大使郭泰琪奉命向英國政府聲明:協定忽視了兩個最基本的事實。第一,談判涉及中國領土、主權和利益,但沒有邀請中國政府參加:第二,日軍在它作為侵略結果而占領的任何土地上都不應享有任何權利。隨後中國共產黨於7月29日發出《關於反對東方慕尼黑陰謀的指示》,通過在延安的《新中華報》發表社論,一針見血地揭露了“有田一克萊琪協定”的慕尼黑性質。文章寫道:協定是“放任侵略、縱容戰爭的又一罪惡”,“它不僅違背了英國曆次在國際會上對中國擔保之義務,而且違背了英國人民的和平利益及人類的正義和公理”。“英國與日寇訂立這一協定,則無異是贊助日本在中國的擄掠、屠殺、姦淫、侮辱和占領:無異贊助日本消滅我國的抗戰力量”。
但日英雙方在7月24日進入第二階段的具體事項的會談以後。在租界具體治安協助事項,禁止流通國民黨政府的貨幣以及搬出在英租界內的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存放的現銀問題交涉上停滯。特別是日本要求在英租界內禁止“法幣”流通,協助流通偽“聯合準備銀行券”,並將英法租界內中國的銀行所存之白銀完全交給偽臨時政府等等,這些都涉及到英美法各國的共同利益,英方難以接受,對立激化。
7月26日。美國宣布6個月以後將終止19l 1年的日美通商航海商約。並且美國和法國駐日大使來訪日本外務省,表示不同意在英租界禁止法幣流通。所以在8月以後,日英的天津租界談判漸漸中止。
但根據《有田一克萊琪協定》,8月11日,英國宣布以兩名殺人犯、兩人參加非法組織等罪名引渡藍向隆等4人,同時延長會談。8月13日。重慶政府發表聲明“對英的引渡表示遺憾,現在其4人是無罪的:即使有罪,也應交給重慶政府。期待英國的強硬對日態度”。
在日英雙方法幣流通和現銀問題的會談實際破裂情況下,8月14日,天津的日軍軍方代表離開東京。返回天津。在中國的日軍華北方面侵略軍發表強硬聲明,“事情惡化責任在英國方面,強調租界封鎖是現地軍對治安和自衛非常必要的行動。以後租界內各種事態惡化的場合英國負全部責任”。
8月18日,英國方面通知日本外務省因國內訓令,談判暫時中止。
可是在9月3日英國對德國宣戰後。英國政府的對日態度發生了變化,是夜天津英國領事館通知日本天津領事館。在9月5日引渡4人。
9月5日夜裡,天津日本憲兵隊特高課大田課長等數人來到維多利亞路和24號路交叉點,在悲壯的場面中,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長戴尼斯等英方數人將藍向隆等4人引渡日本憲兵隊。是時天津發大水,陸地交接不了,4人從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的舟艇上交接到日本憲兵隊艇上。當夜4人被拘留在河北大經路特別警察署。
從上述資料來看。這4人並不是程錫庚事件的直接刺殺者。那么到底是誰刺殺了程錫庚?
日本史料中記載:1939年8月下旬重慶等地有新聞報導說:刺殺程錫庚的是南開中學學生卓忠良和袁漢忠。日方認為這是重慶國民黨政府用來攪亂事件作出的一策。“卓忠良”和“袁漢忠”是日本方面發音有誤,實際上是祝宗梁、袁漢俊。此二人到香港警方自首。聲明他們在電影院刺殺了程錫庚,提出在電影院打出一條“程錫庚有人找”的幻燈為他們筆記,並以現場的遺留品上有祝宗梁指紋為證等等,當時那個幻燈也作為物證保存在英租界警方。可是香港警方以卓忠良和袁漢忠作為暗殺者證據不足,拒絕了二人的自首。現在台灣“國史館”里也有檔案:《祝宗梁鋤奸告》,記載了是愛國志士、南開學生祝宗梁刺殺了程錫庚。

鉤沉九二八大搜捕告密者

日英雙方在天津租界治安上達成的協定,英方引渡了4人後,日偽特務機構更加大肆瘋狂地搜查搜捕抗日人士。氣焰十分囂張。終於在1939年9月28日,日本憲兵隊與英法租界工部局警察同時行動,將大批潛伏於英租界的國民黨地下組織人員抓獲,關押於英法租界工部局警方。華北區國民黨地下組織遭受了1937年抗戰以來最大的損
失。這就是在歷史上有名的“九二八大搜捕”事件。
到底是何原因導致九二八大搜捕?究竟是誰出賣了天津國民黨地下組織?
國內普遍說法是天津站行動組成員裴級三,向日偽投降,把華北區的特工人事組織等一併出賣給日本人,日本憲兵根據他提供的情報在天津展開大搜捕。
在《抗日神經戰》一書中有文章《軍統戴笠暗殺漢奸行動》記載:軍統大特務王天木在北京和天津有不少老關係,日本憲兵根據他提供的情報在華北展開大搜捕。9月27日,軍統在天津地區27歲的負責人曾澈在天津大街上被認出。隨即被捕。次日上午,在英法租界警察的幫助下,日本憲兵襲擊了軍統在天津的辦公點和藏身處,抓獲了不少特工。
在天津圖書館的《天津抗戰紀事》一書中有文章《抗戰期間天津的抗日殺奸團》記載:軍統局天津站行動組長裴級三被日特逮捕後叛變投敵,將曾澈出賣,把所有抗團活動及聯絡地點。告知日本憲兵隊。在1939年9月天津大水泛濫過後,抗日鋤奸團團員李如鵬接到曾澈通知。說裴級三不可靠,要大家注意。李如鵬尚沒有來得及採取防範措施,次日即9月28日,日本憲兵隊及偽警包圍了他的家(今營口道誠士里,當時是英租界管轄)。曾澈在李如鵬被捕時。已隱蔽起來,他還是被叛徒裴級三率警捕獲。押送日本憲兵隊。
將以上這些資料相比照,便會發現各方記載差異很大,真真假假、撲朔迷離的情況嚴重,據此難以說明史實真相。
有必要從當時日本方面的資料來尋找答案。在日本外務省外交資料館所藏1939年第738號機密函件,天津9月29日後發――本省9月29日夜著,為天津領事館田代總領事給野村外務大臣檔案中記載的內容:“根據在憲兵隊拘留中,被檢舉的抗日鋤奸團要人王文(人名極密)及26日在義大利租界捕獲的抗日鋤奸團藍衣社巨頭曾澈自供,獲悉潛伏在天津英法租界有力抗日分子所在地點,9月28日凌晨5點半左右,在天津英法租界當局的同意協力下。天津日本憲兵隊和英法租界警察當局共同行動,在維多利亞路142的居家搜查華北人民抗日自衛委員會主任王若僖部下張某,周昆利用無線電搞抗日宣傳”等等。
又從日本外務省解密檔案中也能明了地看出告密者。昭和14年(1939)10月19日,天津日本總領事館警察署長田島州平給在北平大使館警務部長堀內干城和在天津總領事館武藤義雄二人的機密通函,標題為《憲兵隊在英法租界檢舉抗日分子有關事宜》,內中記載:“當地憲兵隊在9月28日午前5點半在天津英法租界工部局協力下。實施租界內搜查行動,檢舉捕獲華北人民抗日自衛委員會主任王若僖――國民黨天津黨部主席等15名左右抗日分子。檢舉狀況是在我憲兵隊8月下旬檢舉的軍統華北區要人抗日暗殺團團長王文及曾澈的自供下。我方把握了租界有力抗日分子的全貌及所在地點。在9月28日,我憲兵隊的大田特高課長,於凌晨5點半率憲兵五十人在預先英法工部局的同意下,共同行動,將潛伏於英法租界的國民黨華北人民抗日自衛委員會主任王若僖及其多數部下抓獲,關押在英法_丁部局。王若僖拘留在法工部局當局內,現在在審問中,大部是復興社一藍衣社、CC團、民先隊成員”等等。
以上文中的王文是軍統華北區要人。國內有記載,他曾經參加過在天津租界刺殺一代抗日名將吉鴻昌將軍的行動。曾澈也是軍統華北區要人,抗日殺奸團組織負責者。通過以上日本解密史料可看到,正是在軍統組織領導者王文、曾澈的自供下,華北區國民黨軍政及特務等地下組織才遭受致命打擊!尤其是在曾澈被捕後,日憲兵隊迅速行動,逮捕了大量國民黨地下組織成員。
在日本史料中還可以看到,“九二八大搜捕”中被日軍捕獲的藍衣社成員趙再生等20人,表示以“和平救國”形式投降日憲兵隊,並呼籲其他藍衣社成員也投降日方。那個被拘留法租界的國民黨華北人民抗日自衛委員會主任委員王若僖即當地電報局局長。也在隨後表示脫離華北人民抗日自衛委員會,專職於電報局工作。
1940年以後,隨著英、法兩國在歐洲的戰事失敗,英法兩國加速了對日妥協讓步。6月19日,日英就租界問題達成協定;6月20日,日法達成協定;當日午後6點,天津日本占領軍解除了英法租界封鎖。
隨後。日本又開始了要求英方封鎖滇緬通往中方的運輸通道,同時也要求法方封鎖滇越、桂越通往中方的運輸通道的外交交涉。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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