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明(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程春明(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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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明,男,1965年出生於湖北省大悟縣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 碩士生導師,漢族,中國致公黨黨員。2008年10月28日晚6 點37分,中國政法大學學生付成勵手持菜刀衝進教室,將正在上課的程春明砍殺身亡。原因是付成勵認為程教授搶了自己的女朋友。2009年10月20日下午1點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23歲的付成勵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春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湖北
  • 出生日期:1965年
  • 逝世日期:2008年
  • 職業:大學教授
  • 信仰:中國共產黨
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社會兼職,科研項目,國際交流,學術成就,案例報導,

教育背景

◎ 1988-2000:留學法國。先後獲普羅旺斯大學法國語言及文學學位、蒙彼利埃第一大學經濟學院發展經濟學DEA碩士學位、蒙彼利埃第一大學法學院公法與政治學博士學位、朗格多克科技大學高等企業管理學院DESS-CAAE(即MBA,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保羅·瓦雷里大學文學大學文憑。
博士論文:在地方團體與地方發展公共政策之關係中探索行政法的評價體系:以朗格多克大區為例(法國大學圖書館網收藏)
◎ 1982-1988:武漢華中農業大學獲農業經濟管理學士學位並被保送碩士研究生;北京語言學院教育部出國進修部進修法文。

工作經歷

☆ 1992-1998年 法國蒙彼利埃第一大學法學院國家學說研究中心任ATER(研究員),並擔任“憲法與政治制度”大學本科必修課練習與案例課程助教二年。
程春明程春明
☆ 2000-2002年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 主講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理學、比較法、法語、法國行政法
☆ 2002-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研究員。
☆ 1993年獲法國LANGUEDOC大區科協三等獎章;2003年獲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學獎。
☆ 2005年2月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碩士生導師.

社會兼職

法務部律師公證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 致公黨中央法制建設委員會委員;致公黨北京市委思想理論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 中國法理學會理事、北京法理學會理事;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理事

科研項目

★ 2002年 法務部社科基金項目“司法權研究”(在研);
★ 2003年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踐策略與發展模式研究”(在研);
★ 2002年 校級項目“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已完成);
★ 2003年 校級重大攻關項目“憲政研究與修憲建議”(已完成);
★ 2003年 校級重大項目“中國政法大學科研管理典”(已完成);
★ 2003年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中國公民人文素質現狀調查及對策研究”(在研);
★ 2004年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北京市失地農村人員社會保障法律研究”(在研);
★ 2004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課題“現代立法理念”(完成)。

國際交流

◆ 2002年10月 出訪法國憲法委員會、最高行政法院、審計法院、巴黎大學
◆ 2002年3月 出席在澳門舉行的“兩岸三地法學學術交流研討會”;
◆ 2000-2003年 先後三次接待來自歐盟和法國的學者,就比較法領域中的重大問題舉辦學術講座;兩次參加“中法經濟法日”;
◆ 2004年1-9月 參與《第九屆國際法律與語言大會》;
◆ 2003-2004年 策劃並籌備《中法行政改革與法治國家》國際學術研討會;
◆ 2005年6月 出訪法、比、荷、德、奧地利五國考察高等法學教育;
◆ 2005年11月 策劃並籌備《世界青年公證人大會》,並擔任大會發言人;
◆ 2006年4月 出席河內國際司法判決執行研討會,並受越南法務部委託為該國統一司法判決執行法典草案作專家評估;
◆ 2006年7月,組織中國政法大學中法公證及民事證據學術研討會;
◆ 2006年10月,組織司法執達與執行中法學術研討會(政法大學及法務部);
◆ 2006年10月,組織法國巴黎大審法院共和國檢察長學術研討會(訴訟法研究院);

學術成就

論文
ISO環保法律論證:以一個核電站為例(調研報告:為Languedoc科技大學收藏);
Carbonnier的法律社會學思想, 《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第三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René David的《比較法:昨天的法—明天的法》介評, 載《法大評論》第一卷第一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西方法治的文化社會學解釋框架, 《政法論壇》2001年第4期;
人權的不同類型(VASAK,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司長)(譯文), 《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第四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
加入WTO後中國法學教育發展的趨勢,發表在供黨和國家高級領導層參考的《國情內參》總第五期;《政法論壇》2002年第4期;2002年10月17日《法制日報》理論版摘錄發表;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本體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3年2月《北京致公》雙月刊;
中國憲法如何設定人權, 《政法論壇》2003年第6期;
佛學與法學的對話 , 《中華兒女》海外版2003年8月總第206-207期;
現代立法理念 , 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研究資料》2003年3月第1-10輯;
基本權利體系的理論與立法實踐 , 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研究資料》2003年3月第1-10輯;
文科學術成果的評價標準問題, 《科學中國人》2004年第8期;
高校學術規範與學術自由芻議, 《中國政法大學人文論壇》2004年第二輯;
法國公證法律制度的理論與實踐, 《中國司法》2005年第6期;
行政司法與國家改革(譯文), 《中國行政管理》2005年第10期;
現代社會的司法權(上), 《中國司法》2005年第9期;
現代社會的司法權(下), 《中國司法》2005年第10期;
認真對待福柯,《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著作
《司法權研究》(法務部項目),即出;
參編:《中外公證法律制度基礎理論研究與實踐》,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譯著:(法國)保羅·里科爾《論公正》,法律出版社2007年(待出);
其他:審定《法漢法律詞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程春明譯著程春明譯著

案例報導

事件
中國政法大學男生課堂上砍死教授(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彭科峰實習生王遠志)昨天晚上6點37分,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內,一名男生將一名上課的教授砍成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嫌疑人隨後向警方自首。
事發現場201教室門外有兩名保全看守事發現場201教室門外有兩名保全看守
學生小劉稱,當時她正在端升樓201教室附近的一所教室上自習,突然聽到201教室內傳來一聲慘叫,“並有人喊殺人了”。小劉跑過去看到,一名男生手持菜刀站在教室里,地上躺著一名30多歲的男性教師。據事發時在現場的一名學生稱,被砍教師為該校法學院比較法學副教授程春明(音),曾在法國留學多年,後進入政法大學任教,任法務部律師公證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職。事發時,一名男學生從口袋中掏出一把菜刀,朝正在上課的程教授的脖子砍去,當場將其砍倒。隨後,該男子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事發後,昌平公安分局民警趕到現場,將持刀男子控制並帶走。隨後,程教授被999送往昌平中醫院。當晚7點,程教授經搶救無效死亡。
該校保衛處治安科科長楊先生確認,死者為該校教師,嫌疑人為該校學生。因為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校方暫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
當晚11點,市公安局新聞辦發布訊息稱,當晚6點37分,昌平警方接到一名男子報警電話,稱在昌平區中國政法大學校園內砍倒一名大學老師。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該男子控制並帶走。經調查確認,死者確為該大學教授,犯罪嫌疑人付某,今年22歲,為該校學生。警方正在對付某的犯罪動機進行調查。
開庭
備受社會關注的法大弒師案,2009年7月6日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法院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沒有公開審理此案。從參加庭審的人士處了解,付成勵在昨天的法庭上態度非常強硬。其承認殺人但是否認犯罪,其堅持此前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的觀點,認為死者程春明的行為不配為人師,該殺,並表示如果他能出來碰到此類事情他還會這樣做。
付成勵為之殺人的其前女友陳某,在司法機關所作的證言,卻對付成勵極為不利。比付成勵大三歲,也曾是法大學生的陳某在證言中稱,2003年時,她與該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關係,與程春明發生性關係是出於“自願”,並非有媒體報導的“潛規則”,後來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實力,與程春明無關。
判決
2009年10月20日下午,法大弒師案嫌疑人付成勵,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大四學生付成勵,攜刀進入學院教室內,將正在準備上課的老師程春明砍成重傷,程春明不治身亡。在案件偵辦過程中,警方對付成勵進行了精神鑑定,結論為精神正常。
付成勵被控制後,稱殺死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潛規則”了自己讀研究生的女友,並導致女友與他分手。付成勵表示,程春明不配做老師,他要“殺一儆百”。而付成勵的女友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時表示,她與程春明曾多次發生性關係,這種性關係保持了一年,但屬於自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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