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哲(一、清朝人物)

程哲(一、清朝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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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哲,江南歙縣人(今安徽歙縣),監生,清朝著名的散文大家、石刻家。雍正二年至雍正六年任崖州(今三亞崖縣)知府。雍正七年改任廣東鹽運司運同。

基本介紹

  • 本名:程哲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江南歙縣
  • 主要成就:清朝著名的散文大家、石刻家
  • 職業:散文大家、石刻家
人物軼事
提到程哲,大家首先想到應該是“天涯石刻”,雍正五年(丁未年,公元1727),程哲時任崖州知府,到“天涯海角”漫遊抒懷題刻“天涯”二字。根據歷史學家郭沫若點校的《崖州志》記載:“天涯’石刻,亦在下馬嶺海濱石上,與‘海判南天’相去咫尺。字大三尺許。旁鐫‘雍正十一年程哲’。字四寸。”,從此天涯石刻矗立在南海邊,歷經風雨200多年,如今成為著名的遊覽景點。
細心的人肯定會發現郭沫若的《崖州志》怎么會寫“雍正十一年”呢?其實現在的天涯石刻是經修飾的,現在鐫刻的是雍正丁未,兩者又有什麼淵源?
根據古代年代題款常識,把皇帝年號“雍正”、年數“十一”和乾支中的“未”字放在一起,乾支中有辛未、葵未、乙未、丁未、己未,而雍正十一年又不是前述帶“未”字的乾支年,因此,可以肯定,“雍正十一未”這樣的年代標識是錯誤的。對此,蔡明康解釋說,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雍正十一未”是1984年修刻時誤刻添填的,當然依據是來自郭沫若1962年修訂的《崖州志》。查找1962年2月20日《羊城晚報》第二版,確有郭沫若當年發表且影響一時的《天涯海角》一文。文中記述了他三次遊覽天涯海角並觀測“天涯”二字的情況:1961年2月13日,郭沫若第一次來到海南,19日在海南地方官員的陪同下暢遊天涯海角。這一次,興致勃勃的郭沫若憑目測僅估計出“天涯”、“海角”兩組出自不同手筆的字,大小略等,當時還認為此四字均為一代文豪蘇東坡所書,但字型差異很大。郭沫若寫即事詩一首記此一游。1962年1月11日,郭沫若再次“故地重遊,山海雖無殊,而人事卻有小異,同復成詩一首。”這一次,他沒有論及“天涯”石刻的事。
蔡先生說:“對崖州文化情有獨鐘的郭沫若為重印《崖州志》而親自點校,這是全國眾多地方志中唯一得到他親點的方誌。郭沫若在閱讀《崖州志》的過程中發現,‘天涯’二字是‘雍正十一年’州守程哲所寫,而非蘇東坡所書。這一校正顛覆了多年來的‘權威’解讀。1月16日黃昏,郭沫若第三次游天涯,為了看清楚‘天涯’二字的書寫年代,他看得非常仔細。果然,‘雍正十一年’五字在‘天’之右,‘程哲’兩字在‘涯’字左邊,於是,郭沫若在天涯巨石鐫詩三首碑注中寫到:前後三游,時經一載,始獲事物真相。”
“可是,郭沫若欣喜所獲是不是事物真相呢?如他所言,‘天涯’二字的刻寫時間果真就是‘雍正十一年’?”蔡明康不以為然。據他介紹,查考《廣東通志·卷二十九·職官志》“知崖州條目”記載:“程哲,江南歙縣人,監生,雍正二年任。”而《崖州志》列出的崖州知州程哲的繼任者是:“嚴鈺,江南含山貢生,雍正七年任”,而嚴鈺之後是浙江舉人楊城,雍正八年任崖州知州。從這一線索鮮明的記載來看,雍正十一年知州應該是楊城。又據《廣東通志·卷十九·職官志》記載:“程哲,江南歙縣人,監生,(雍正)七年任廣東鹽運司運同。”可見,程哲於雍正七年就調任廣東鹽運司運同。若按以上記載所說,作為一代散文家和石刻家的程哲在任崖州州守時不到“天涯海角”抒懷一番,而偏偏要在離任後的“雍正十一年”才去題刻“天涯”,這既不合乎常理,也不符合實際情形。
“崖州古代交通不便,‘鳥飛猶是半年程’,程哲縱使喜歡崖州風物,也不可能在官務繁忙中再折回崖州,題刻‘天涯’吧!後人的考證證明,雍正十一年程哲題刻‘天涯’的記載是錯誤的。”蔡明康顯得持重起來。
雍正“丁未年”水落石出
時光轉換到了1984年, 崖縣(當年5月19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崖縣設立縣級三亞市)有關部門組織了一次對“天涯”石刻做循字刻深加填丹青之修事,修刻工修刻出來的款識是“雍正十一未”。
蔡明康說,值得注意的是,其時崖縣文化局、文化館組織普查隊到天涯海角遊覽區,對摩崖石刻再度進行拓片考察,當地文博專家黃懷興、何擎國等人經驗證拓片後,驚喜地發現右邊的年代落款是“雍正丁未”,這一發現推翻了郭沫若當年認定的時間。
黃懷興為此曾撰寫專文介紹:“雍正”二字和“丁未”二字的字距是相等的,“十”字豎畫下端向左有明顯提勾,從拓片可辨,“十”字應為“丁”字。原先一直訛傳的“(雍正)十一”二字只占一個字的位置,可見,“一”字是牽強加上去的。從岩面與拓片上看,沒有“年”字,只有“未”字依稀可辨。經拓片和岩面辨考,應是“雍正丁未”,與“天涯”石刻款識“雍正丁未程哲”完全吻合。可以認定“天涯”石刻是程哲在任崖州知州期間的第四年“丁未”(公元1727年)題刻的,這才是事物的真相。
修訂《崖州志》時僅在當地住了10日的郭沫若先生,要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將年代有些久遠、又曾破損缺頁的《崖州志》弄得準確無誤,實在是不可能的事。而當年已約古稀的他在黃昏時刻遠距離目測“天涯”二字時出現的誤差確實情有可原。但是,事物不該因感情因素而淹沒了它的真相。蔡明康先生擺出有關程哲的記載:雍正二年(甲辰)至雍正六年(戊申)程哲在崖州知州任上,雍正五年為丁未年,這正好與“天涯”的石刻時間相符,一點不差。
至此,程哲題刻“天涯”的歷史迷案終於有了公認的答案。
蔡明康說,“天涯”石刻佇立在海邊200多年,經日曬雨淋,伴隨崖州的高溫潮濕,在風化剝蝕之下,字跡模糊難以辨認;加之當年《崖州志》的編撰者和後來的郭沫若,都因沒有攀崖登岩而憑肉眼遠距離察看,把“丁”字看成“十”字,把“丁”字提勾和蝕痕誤相連線,致使“天涯”這一著名題刻時間一錯多年。好在我們後來的研究者並沒有迷信古人或權威,最終將這歷史紕繆加以糾正,還歷史一個真實面貌。這樣求真務實的精神,在學風浮躁、虛假成風的今日,尤其值得倡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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