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政司

稅政司

稅政司是財政部下面的一個司,主管稅務工作。研究國內和涉外稅收政策,擬訂實施方案;提出稅制改革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出口退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參加涉外稅收談判,並草簽有關協定、協定;擬(修)訂國際稅收協定和協定範本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政司
  • 隸屬於:財政部
  • 主管:稅務工作
  • 研究:國內和涉外稅收政策
工作職能,機構人員,司長,副司長,巡視員,機構設定,

工作職能

其職責具體如下:
(一)負責擬訂解釋國內稅和涉外稅的稅收政策,負責擬訂稅制改革方案。
(二)審核稅法、稅收條例草案,審議實施細則;負責聯繫、處理和協調與稅務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
(三)研究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調整建議,負責擬訂對財政有較大影響的 國內臨時特案減免稅等政策
(四)擬(修)訂國際稅收協定和協定的範本;負責涉外稅收的國際談判、草簽國際間的稅收協定及協定;承擔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稅收觀察員的工作
(五)研究國家稅收發展戰略,提出改善我國稅收結構和平衡稅收負擔的建議;研究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擬訂稅收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六)會同有關司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國稅收資料的普查、統計、分析以及稅源和收入結構的調查,參與擬訂年度稅收計畫及全國財務資料普查等工作,分析稅源和稅收負擔變化,研究提出通過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
(七)研究稅收理論和各國稅制,開展國際稅收交流與合作,宣傳稅收法制和政策。
(八)辦理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人員

司長

副司長

王建凡、鄭建新、王曉華

巡視員

朱振民

機構設定

綜合處
1.負責稅制改革的前瞻性研究,組織擬訂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稅制改革規劃及稅制改革方案;
2.參與制定稅收立法計畫,研究稅制結構的調整方案,研究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組織擬定稅收管理體制;
3.負責擬定和協調區域、產業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提出通過稅收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
4.負責擬定燃油稅、社保稅稅種的改革方案,擬定並解釋燃油稅、社保稅等稅收政策;
5.負責辦理涉及兩個主管司長分管稅種的稅收政策業務;
6.負責辦理或會簽涉及兩個主管司長分管稅種的減免稅政策,辦理或會簽涉及重大稅收政策調整的檔案;
7.負責綜合性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稅收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包括對外稅收協定的談簽、與WTO成員國的涉稅磋商與談判、雙邊和多邊稅收政策交流與合作、實施與國際機構合作的稅收技術援助項目等;負責全司的外事工作,擬定年度外事計畫。
9.負責國際稅制比較和基礎性研究工作;
10.負責協調稅收政策的對外宣傳工作;
11.負責全司的工作總結與年度工作計畫的編制工作;
12.負責稅收政策的年度審計工作。
13.負責組織信息上報等部分稅政宣傳事項;
14.負責有關稅政宣傳資料的編髮工作;
15.負責全國稅政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籌辦、組織和會務安排;
16.負責翻譯(資料)費、差旅費等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17.負責組織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兩會)議案和建議、提案的管理、督辦和總結;
18.負責司內文檔、人事、黨務、外事、工會、婦女及青年等行政事務性工作;
19.負責檔案立卷歸檔及圖書資料的收集及管理工作;
20.負責承辦全司公文運行及核稿工作;
21.負責司內固定資產的請領及管理工作;
流轉稅處
1.負責擬定增值稅、營業稅和出口退稅制度改革方案;
2.負責提出增值稅、營業稅立法計畫,擬定或審核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3.負責擬定並解釋增值稅、營業稅和出口退稅政策;
4.負責提出增值稅、營業稅應稅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稅的政策建議;
5.負責對增值稅、營業稅、出口退稅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統計、分析及收入預測;
6.負責協調增值稅、營業稅和出口退稅政策與財政體制、稅收徵收管理制度的關係,研究提出提高相關稅收征管水平的建議;
7.負責流轉稅稅源調查工作。
所得稅處
1.負責擬定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方案;
2.負責提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立法計畫,擬定或審核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3.負責提出所得稅應稅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稅的政策建議;
4.負責協調所得稅稅政與財務、會計業務之間的關係;
5.研究擬定行業、產業、區域等所得稅政策;
6.研究擬定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的涉稅政策及實施辦法;
7.負責對所得稅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統計、分析和收入預測;
8.負責所得稅稅源調查工作。
地方稅一處
1.負責牽頭地方稅改革的前瞻性研究,提出地方稅改革的總體方案,擬定相關稅種的改革方案;
2.參與研究稅收管理體制,提出地方稅管理許可權的建議;
3.負責提出分管稅種的立法計畫,擬定或審核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4.負責擬定並解釋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筵席稅等稅收政策;
5.負責提出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筵席稅等稅種的稅目稅率的調整、減免稅的政策建議;
6.負責協調涉農稅收政策,提出政策建議;
7.負責環境保護稅的研究工作;
8.負責對相關稅種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統計、分析和收入預測;
9.負責牽頭財產稅類的稅收資料調查、房地產模擬評稅工作;
10.組織和協調地方財政部門稅政業務工作。
地方稅二處
1.負責分管地方稅種的改革研究,提出相關立法計畫和改革方案,擬定或審核相關稅種的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2.負責擬定並解釋資源稅、印花稅、契稅、菸葉稅、城建稅、車購稅等稅種的稅收政策;
3.負責提出相關地方稅稅種的增減、稅目稅率的調整、減免稅的政策建議;
4.負責監督資源稅、印花稅、契稅、菸葉稅、城建稅、車購稅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相關地方稅收入預測;
5.分析相關地方稅政策與經濟社會運行的關係,研究發揮稅收在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巨觀調控作用;
6.參與稅收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制定;
7.參與指導和協調地方財政部門稅政業務工作。
稅源調查分析處
1.負責巨觀經濟形勢和稅收收入形勢分析,根據巨觀經濟形勢和稅收收入形勢的變化及時提出稅收調控措施的建議;
2.跟蹤分析重大稅收巨觀調控措施的實施效果,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收集稅收收入動態統計數據、稅源調查數據以及與稅收相關的巨觀經濟動態統計數據。
4.負責稅收負擔、稅收成本的研究分析。
5.負責稅式支出的統計、測算、報告和分析評估,編制稅式支出預算。
6.負責擬訂稅式支出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7.負責跟蹤、調查、分析重大稅式支出項目(重大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及其對財政收入的影響。
8.負責擬訂消費稅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擬訂消費稅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
9.負責提出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調整及減免稅的政策建議。
10.負責建立、管理和維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信息反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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