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分割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稅收許可權上的制度性劃分,屬於財稅體制的核心內容,旨在協調各級政府間的財政關係,其模式選擇受政治體制、經濟結構等因素影響。
該制度主要包括四種方式:分割稅額按比例分配統一稅款;分割稅率對同一稅基分稅率徵收;分割稅種按職能需求劃分稅種歸屬;分割稅制則建立中央與地方獨立的稅收體系,賦予各自稅收立法及管理許可權。其中分割稅制強調中央和地方在稅種開徵、調整及收入運用上的自主性。
稅收分割與國家財政體制改革密切相關,其形成與發展取決於歷史階段的治理目標。各國依據國情調整分割方式,以平衡中央集權與地方自治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分割
- 出處:中國大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