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預測原則

稅務預測原則指的是開展稅務預測應遵循的基本準則。一般認為,稅務預測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項: (1) 系統性原則,指稅務預測應採用系統的觀點,把與稅務預測對象相關的各種因素分門別類,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研究,以保證預測結果的可靠性。(2) 連續性原則,指稅務預測應根據客觀經濟情況的發展變化規律,連續不斷地開展經常性的工 作。

稅務預測原則還有:(1) 定性預測和定量預測相結合的原則,指稅務預測應從預測對象的特點出發,有的採用定性分析方法,有的採用定量分析方法,把定性預測和定量預測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提高稅務預測的科學性和效率。 (2) 充出估計誤差的原則,指稅務預測過程中,對每一次預測所得的數據,應充分考慮誤差因素,並運用科學的方法,及時修正和調整預測誤差,以提高預測質量。(3)先行試驗的原則,指開展稅務預測,選擇預測方法時,應先通過一定的試驗,以便選擇最適宜的方法進行預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