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者置其屋計畫

租者置其屋計畫,簡稱租置計畫,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於1998年為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而推出,讓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時居住的單位,而租者置其屋計畫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於1980年代中後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北)邨翠樟樓除外)落成的屋邨。租置計畫並非以屋邨劃分,而是以樓宇類型劃分;計畫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連長型及新長型,亦有小部分雙工字型及舊長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現同一屋邨有些樓宇出售有些則否的情況。不願購買者可繼續租用其原有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租者置其屋計畫
  • 簡稱:租置計畫
  • 推出時間:1998年
  • 推出機構:香港房屋委員會
租者置其屋計畫,簡稱租置計畫,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於1998年為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而推出,讓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時居住的單位,而租者置其屋計畫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於1980年代中後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北)邨翠樟樓除外)落成的屋邨。租置計畫並非以屋邨劃分,而是以樓宇類型劃分;計畫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連長型及新長型,亦有小部分雙工字型及舊長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現同一屋邨有些樓宇出售有些則否的情況。不願購買者可繼續租用其原有單位。
香港房屋協會也有類似的專案:稱為住宅發售計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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