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洛鄉

科洛鄉隸屬嫩江縣管轄。位於縣境中部,科洛河中游,南鄰嫩江農場。鄉政府駐地距縣城41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科洛鄉
  • 別名:科洛
  • 行政區類別:鄉
  • 面積:232.3平方公里
科洛鄉,因科洛河而得名。清初,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黑龍江將軍闢建北路驛道,於此設“科洛爾站”,屬墨爾根副都統轄區。清末,1908年(清光緒三十四年),劃歸嫩江府管轄,翌年設定第六區。中華民國成立後,1916年設定科洛鄉,1929年改為第三鄉。東北淪陷後,初屬第四區,後改設科洛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3月設定第五區,1955年5月改為科洛區。1956年3月,撤區劃鄉,劃為科洛、科後兩個鄉,同年12月將科後鄉並人科洛鄉。1958年9月,將科洛鄉改稱東方紅人民公社,1959年7月改為科洛公社。1967年1月,更名為向陽公社,1980年1月恢復科洛公社原稱。1984年5月,改為科洛鄉。
科洛鄉轄境地處科洛火山群丘陵地區,鄉管面積232.3平方公里,耕地面積8.5萬畝,小麥、大豆播種面積占85%左右。全鄉共轄科洛、土窯、東明、雙發、雙豐、雙泉、雙東、石溝、合發、科新、地營、科後、柏根里等13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1.26萬人,其中滿、蒙古、回、朝鮮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3%。鄉政府駐地科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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