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報告

科技查新報告是指在選定某項科研課題或申請某項專利或對科技成果進行鑑定之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專利檢索或其他科技情報網站查詢當前項目的新穎性和創造性,了解當前本領域的科技動態,是否已有相同或類似內容的最新科技成果和最新專利,以免重複研究和試驗,浪費人力、財力和物力。將科技查新的結果和情報經分析研究,以書面形式的報告,就是科技查新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查新報告
  • 外文名:Sci - tech novelty retrieval report
  • 途徑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專利檢索
  • 含義:科技查新研究,以書面形式的報告
一、 科技查新報告撰寫:
科技查新報告
科學查新報告是查新機構對查新委託人作出的正式陳述,其內容包括查新事務及其結論,報告以書面形式呈現。查新報告是科技查新活動的最終成果,可以作為判斷查新項目新穎性的直接依據。查新機構應當在查新委託單約定的時間內向查新委託人出具查新報告。
二、查新報告總體格式:
查新報告應遵照2015年9月11日發布,2016年4月1日實施的科技查新技術規範規定的統一格式,報告內容必面符合查新委託單要求,查新報告的以下各項基本內容均應逐項撰寫。
查新報告首頁(封面)填寫內容包括:報告編號、項目名稱、委託人、委託日期、查新機構、完成日期。
查新報告正文填寫內容包括:查新項目名稱、查新機構的詳細信息、查新目的、查新項目的科學技術要點、查新點、查新範圍要求、文獻檢索範圍及檢索策略、檢索結果、查新結論、查新員與審核員聲明、附屬檔案清單、備註。
三、查新報告撰寫步驟:
查新報告的撰寫起始於查新檢索的結束,是通過對檢索結果的
文獻進行對比分析,依照次序完成查新報告中各部分的內容的過程。其最終結果和最核心的內容則是查新項目新穎性判斷結論。《科技查新規範》對完成查新報告的步驟規定如下:
1、根據檢索結果和閱讀的需要,索取文獻原文。
2、對索取得到的文獻,根據查新項目的科學技術要點,分為密切相關文獻和一般相關文獻,並將相關文獻與查新項目的科學技術要點進行比較,確定查新項目的新穎性,草擬查新報告。
3、聘請查新諮詢專家。在必要時,根據查新項目的所屬專業和科學技術特點,以及其他實際情況,選聘若干名同行專家擔任查新諮詢專家。
4、審核員根據《科技查新規範》和相關文獻與查新項目的科學技術要點的比較結果,對查新程式和查新報告進行審核。
5、查新員填寫查新報告。
6、查新員和審核員在查新報告上籤字,加蓋“科技查新專用章”。
7、查新報告由查新機構按年度統一編號,並填寫“查新完成日期”。
8、整理查新報告附屬檔案。
在這個撰寫的過程中,查新員承擔了主要的任務。他們需要將檢索結果中的相關文獻與項目的查新點一一對比分析,以得出項目新穎性的結論。而審核員則是查新報告質量的把關者,他們依靠自己豐富的查新經驗,對各個步驟的詳細審核判斷查新員查新各個步驟的合理性,以確保查新結論合理,並對查新報告形式加以規範。
四、關於科技查新報告中查新項目的科學技術要點及查新點撰寫的注意事項:
1.簡述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及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2.重點描述項目為解決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如材料、工藝、方法、設備等方面的創新。
3.有益效果,可以由產率、質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節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簡便,環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現等方面反映出來。
從技術要點中提取需要查證的技術關鍵點,主要反映項目的技術方案和技術效果。應以通用、規範的技術術語進行表述,不得使用帶有修飾性的表述語,如打破、首創、獨特等。凡需要查證的數據、指標等還應提供權威機構的檢測報告。如有多個查新點,應逐條列出,每個查新點突出一個技術主題或技術特徵,一般不超過3點。
五、科技部(原國家科委)認定的一級查新機構:
科學技術部西南信息中心查新中心(原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重慶分所查新中心)
中國科技情報研究所(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
中國國防科技信息中心
中國林業科技信息研究所
機電部機構科技情報所(機械工業部科技信息研究所)
上海科技情報所(上海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冶金部信息標準研究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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