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中華文法學院

私立中華文法學院

1935年秋,中山大學原文學院院長吳康博士應邀赴歐洲講學。1937年春,吳在巴黎與中國留歐學生四十餘人發起組織中華文化學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私立中華文法學院
  • 創辦時間:1942年
  • 類別:私立
  • 主要院系:中國語言文學系、外國語言文學系
發展歷程,專業設定,

發展歷程

1935年秋,中山大學原文學院院長吳康博士應邀赴歐洲講學。1937年春,吳在巴黎與中國留歐學生四十餘人發起組織中華文化學會。提出現代化新人文主義,發揚中華文化等主張。並擬籌設最高學術機關。吳氏回國後,仍任中大文學院院長兼研究院院長。著手規劃籌設中華文化學院,廣事徵求各方的贊助。1942年秋,得教育部批准,先成立中華文化學院國文專科學校,設校于樂昌縣坪石鎮,推吳康為院長。提出辦學宗旨:“一日推行人文教育,即以人為本位的教育。二曰提倡學術研究。”這個主張,在當時國民黨厲行黨化教育,禁錮思想自由的情況下,頗受青年的歡迎。
1944年秋,增設大學部,設定中國文學系、史地學系、新聞學系等三個學系,並設定文哲學部、史地學部、生物學部等三個研究學部,共有學生一千多人。
1945年1月,日寇打通粵漢鐵路,坪石曾一度淪陷,文化學院東遷今梅州市梅縣區,增設工商管理學系和外國語言文學系。雖在戰爭頻仍中,學生仍有一千多人。另在湖南南嶽設定分教處,安置撤退至湖南境的師生。
抗日戰爭勝利後,遷校廣州,暫借惠愛東路禺山中學為院址。後遷登峰路原大中中學校址上課,另在文德路、榨粉街等地設定各系分散上課。
1946年春,在黃花崗右側購得空地四十多畝建築院址。增設哲學系、政治學系、經濟學系、會計銀行系,並設法律專修科、政治經濟專修科、會計專修科。
1947年5月,奉教育部令改名為私立中華文法學院,並將南嶽分教處並院。1947年11月,教育部令核准董事會立案。1948年1月,教育部令核准學院開辦(當時私立學校創辦的法定程式,一般是先核准校董會和學校備案,後核准立案,最後才正式核准開辦。亦有不少學校只達到立案程式為止,但學校仍可繼續辦理。一般只一經立案,就算正式成立)。1948年2月,新校舍全部建成,全院遷入。同時添購空地,擬擴大為大學規模。學生增至一千七百人。
解放後併入華南聯合大學。

專業設定

文科:設有中國語言文學系、外國語言文學系、哲學系、歷史學系、新聞學系;法科:設有政治學系、法律學系、經濟學系、工商管理學系、會計銀行學系,研究部:設有中國語言文學組、哲學組、歷史學組、經濟學組、數學組;專科:設有法律科、經濟科、會計科、國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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