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書

禪書

禪讓皇位的詔書。 唐 劉知幾 《史通·載文》:“若乃上出禪書,下陳讓表,其間勸進殷勤,敦諭重沓,跡實同於 莽 卓 ,言乃類於 虞 夏 。”

禪書又指現代書法的一個新流派,由中國著名書法家石鑒月先生首創。

禪書派是一種書法新流派,是中國禪學理念、禪學境界與漢字線條藝術相結合的書法藝術流派,由中國著名書法家石鑒月先生首首創。其宗旨是:放下造作,打破框調,心手如一,清靜自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禪書
  • 拼音:chán shū
  • 注音:ㄔㄢˊ ㄕㄨ
  • 解釋:禪讓皇位的詔書
詞語拼音,詞語解釋,

詞語拼音

chán shū ㄔㄢˊ ㄕㄨ
禪書(禪書)

詞語解釋

“禪書派”論(文言本修訂版)
—— 石鑒月
第一章 開題
今開一方便門,權借禪理、禪境、禪意以詮書旨,然非禪定、禪宗之所屬,亦非別開書法之體例,實欲助臨池者解法縛、明真見,使其納清靜、得自然,一匡書壇之流弊,而樹翰墨之新風耳。
此方便門,姑以“禪書派”名之。
禪者,非徒禪定、禪宗,實乃禪學理義之要旨,總攝禪理、禪心、禪行、禪境、禪意五門,凡契此五義者,皆禪書之道也。
書者,以線條為體、以漢字為相、以達意為用者也。蓋書之道,首重線條,依其形、質、態、力、色、變諸要素而論其得失;次重文字,甲、金、隸、篆、楷、行、草等體例皆歸於內;複次重達意,達意者,可讀性也。
此派者,常涵三流,其一,依禪義、藉禪心而為書;其二,入禪行而為書;其三者,攝禪境、契禪意而為書。是故,禪書派者,不論書法體例,亦不論個性風格,但合乎上述其一者,皆為此派所攝。
第二章 釋義
今就禪書之禪學理義所攝五門,略釋要義。
其一,曰明禪理:
所謂禪理者,禪法理義也,統攝禪學、禪行、禪境、禪意諸義。綜而言之,禪理即平常、自然、無念、無相之道也。平常者,不攀緣、無造作、質樸誠實之謂也;自然者,不執著、無礙掛、任運自如之謂也;無念者,無雜念、不取捨、寂然默照之謂也;無相者,破虛妄、趨實相、明心見性之謂也。依此四理,契禪心、入禪行、立禪境、達禪意,乃得禪書之妙矣!
其二,曰契禪心:
所謂禪心者,契禪之心境也。其臻至境者,明明朗朗,了無一執。細分有四:一曰放下,二曰質樸,三曰清靜,四曰豁達。放下者,無著也,無著於技法,無著於習氣,亦無著於放下;質樸者,天然自成,無矯揉造作也;清靜者,摒躁趨靜,蠲燥息火,以致雜塵不染、物我兩忘也;豁達者,胸無塊壘,坦蕩無滯,散淡自在也。
其三,曰入禪行:
所謂禪行者,亦曰禪修,曰禪思,曰靜慮,曰止觀,曰觀照,皆靜中思慮之謂也。靜者,靜穆止寂,謂諸法不生,妄念不起;慮者,靜觀默照,謂作書時,反觀緣觸之心隨緣起伏,變幻不定,並知色、觸者及一切法,無常一性,惟心所幻,故能不執一法,亦不拒一法,於不取不捨之中,心手一如,自在無礙。故靜寂與觀照,相輔相成,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動靜不二,止觀雙運。
禪行常有二途,一為定中禪行,二為歷緣對境禪行。定中禪行者,為坐中入定之道,行與意盡皆消歇,無心力造跡,亦無能為書,此禪行不為書者所用。故禪書所用者,惟歷緣對境禪行耳。
歷緣對境禪行亦有多分,所歷緣者有六:一行、二住、三坐、四臥、五作、六語;所對境者依六根塵而有六分: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意對法。所歷六緣,惟坐、住與作三者適用於書,余皆不為所用;所對六境,惟眼對色、身對觸、意對法三者適用於書,余亦不為所用。
凡禪行中為書,先當於坐或作時,靜氣凝神,制心於一境,次對色、觸、法三境作靜慮,並以之導書跡契禪意、合禪境。斯靜慮之時,亦作書造跡之際;反之亦然。
於斯時也,首當靜心,心若不能靜,須用止心法。其法有二:一為系緣守境止,此緣為筆端、握筆處、手腕等處;此境為眼中之跡、身手所觸,以此緣境,令心無放逸,即為心止。其二為制心止,即隨心所念,知一切技法、體例、美醜諸念,皆因人有,為心所造,無有常一自性,由是胸無牽絆,意無取捨,心不馳散,即為心止。
心既得靜,慮亦當靜。於作書時,知眼中所見、待見之跡,若大小、粗細、長短、枯潤等,如水中之月無有定實;知手筆隨所覺觸,若輕重、澀滑等,如影幻化非真;知意中技法審美,本無定法。於彼之時,乃知一切法畢竟空寂,於自心而起之技法,無執無拒,無舍無滯,不為所縛、亦無悖逆。由是心無所執、手無所礙、跡無造作,隨緣任運。此即作書於禪行之道也。
其四,曰立禪境:
所謂禪境者,依禪行、寓禪意、契合禪理之境界也。依今人審美之旨趣,權分為七:曰清寒境,曰空靈境,曰拙樸境,曰靜寂境,曰灑脫境,曰深遠境,曰透脫境。
所謂清寒境者,簡略直截,清涼孤寒也。
所謂空靈境者,超凡脫俗,曠達空妙也。
所謂拙樸境者,自然無飾,天真質樸也。
所謂靜寂境者,無火無躁,坦然寂靜也。
所謂灑脫境者,無拘無滯,豁達豪邁也。
所謂深遠境者,深邃奇巧,妙透玄機也。
所謂透脫境者,超然無我,任運自如也。
其五,曰達禪意:
所謂禪意者,寓於禪境、契禪理之意趣,或謂禪趣,亦曰禪味。依禪境之別,可分為七:一曰孤高清閒;二曰散淡豁達;三曰天真率意;四曰坦然寂靜;五曰無著無縛;六曰深知遠達;七曰圓融任運。此禪意者,乃由禪心,依禪行、入禪境而成,非先於禪行、禪境而存乎胸臆也。
第三章 宗旨
古書之道,始見於甲骨、鐘鼎,純樸天真、妙趣橫生,可謂得書道之精髓者也;後世書法,或重法度,或重意氣,皆以習氣、慣力為功,法為法縛之相森然;現代派者,樂於奇技,任手成跡,或假以畫彩匠技工巧,人為妄設之端百出,火燥造作之氣熾然。此皆非書法正道也。
蓋常人之為書也,或重於形勢,或重於達意,游於情法之間。書者於情於情,或離、或執、或乖。離於情者,必為法縛;離於法者,必致造作。執於法者,耽於妨造;執於情者,徒添燥火。與法乖者,離形失度;與情乖者,必落俗窠。
夫書者,借文字之相以達意趣。文字者,肇乎自然之相,自然之相者,山川、草木、世態、人事也,復以象形、指事、會意、假借、轉注諸法達於人意;自然之性者,乃清淨任運之軌,動之於心而寂止於外也。故書當藉自然之相,發自然之性。以是之故,為書者,須由心及手,貫於文字,擬於自然之形勢,而復歸清靜任運之自然本性。此性相一如也,自然之軌也,亦禪書之道也!
禪書之旨,不拘一法,亦不捨一法,合自然之道而行,契清靜之體而為,心與法,非即非離、非乖非合;作書之時,必伺氣靜心寂,以達心物一如、心手一如,及至心物兩忘而漸入佳境,則禪心契而禪意達,上品之書遂出矣。
又,書法以文字為相,達意為用,復以線條為體。庸常之輩,舍線條而以文字為體,執於文字之相,復以累世之法帖為宗,而疏於線條之自然體性,故代代沿襲,陳陳相因,法外立法、頭上安頭,而致法為法縛者,久矣!今禪書之門,就簡而棄繁、舍末以歸本,初以線條煉化為宗、復舍歷代體例之變,直入書之本體,免遭法帖之累,並銷梏桎之虞矣!
第四章 書品
書品者,人常以工格質妍而論優劣。是以前人履跡為工、積久成習為格、樸實天真為質、媚妍奇巧為妍,凡合此者為優,反之則為劣。然優劣之別,實緣凡夫一心。若依自然之道,則惟有形色分別,而無優劣之辯也。所謂大中見小,小中涵大,平等無別,無有貴賤,是自然性也。故常人審美,有違自然之道,乃凡夫道,比於禪修,則無異於“欣高厭下帶異計而修者”,凡夫之禪也。
當知客觀自然,雖無優劣之別,然納於人心者,則有種種境相之分,一為顛倒夢想虛幻相;二為如如無妄真實相;三為無執無礙平等相。依此三心相為書,則書品之高下畢現。依諸虛幻心者,受妄想習氣所熏,或固執法范,或狂亂失度,或火燥熾盛,此下品也;依諸真實心者,還形色於自然,運技法於簡樸,以致清靜自然,了無造作,此中品也;依諸平等心者,不拘一法,不拒一法,不特用心,不離用心,乃至物我兩忘,此則為上品矣。
夫禪書派者,始乎中品,臻於上品。以是之故,禪書不求唯美,亦不求工格怪奇,只與真實平等心境相應,無執著,無粘滯,無修無飾,無造無作,無火無燥,清淨自然,乃至無法無不法,心物一如,自在無礙,而止於至善。
第五章 簡擇
初擇筆法。先以禪喻,坐禪之初障有二:一為昏沉、二為掉舉。若此喻者,禪書門下初障亦有二,一為疲病、二為造作。昏沉者,心志衰弱,意氣不揚,必致書者疲病;掉舉者,散亂無度,任意張揚,必致書者造作。疲病者,流習殘弊也,流習乃積習成慣,反為所縛;殘弊乃心力不濟,或耽於粘、聚、合,或溺於離、散、開,皆離於中道也。造作者,妄生工巧。妄生者,著意生造;工巧者,故作姿態,此二者皆有違自然之道。禪書門則舍此疲病、造作,訣云:“不疲不亢,非散非粘,不造不作,法歸自然。”
次擇線條。大小、精細、濃淡、潤枯、輕重、曲直、疾遲、澀滑、滯暢、順逆、穿退、縱橫……此線條之變也,當隨機隨緣而用,無令過或不濟,過則生火燥,不濟則生媚俗。禪書門訣云:“應機隨緣,任運自如,適可適度,脫媚脫俗。”
複次擇結體。粘離、聚散、開合、斜正、疏密、兌讓……此皆結體形勢之兩端,當自然運用,無令故作姿態,偏則必致上言疲病、造作之障也。訣云:“形勢天成,順應不偏,胸無偏倚,結體坦然。”
複次擇筆意。筆意隨心,而心有急、寬、沉、浮、清、靜六相,依此六心馭筆,則於心境相融之時,必有火、散、滯、躁、清、寂六筆意。火者,急心為體,火燥為相;散者,松閒為體,散淡為相;滯者,執著為體,滯澀為相;躁者,浮心為體,疾滑為相;清者,清淨為體,無火為相;寂者,離執為體,無作為相。依前規則,當簡六相而揀清、寂二筆意。訣云:“克火克躁,澀滑相宜,離火得清,離作得寂。”
第六章 習練
習法次第有四,曰軌跡、凝神、易位、虛擬。
初習軌跡,若橫、若縱、若井、若回、若螺紋、若簧圈……皆當漸次勤寫,以一蘸之筆,眼手相濟,專志操筆滿紙而終,縱至墨盡毫涸亦如初始。日久則筆力透於紙背、濃枯無礙於心,比至筆手相應如一,此初成也。
次習凝神,此階由軌跡線條轉入文字書寫,可依日常書寫習性而為,無須顧忌諸家體法。運管之時,由單字及單句,默用初習軌跡之功,初習眼根游離於筆端,次習注目一處,複習散視四角,或近斂鼻端,由是令手筆漸離於眼根而趨於識、脫乎形而隨於意,漸合於自然之道。
複次習易位法。所謂位者,操筆法位也,或左右手易,或指拳形易,或正反握易,或左右、正反、指拳皆易。如此法,旨在破除意中習氣,故行易位時,須靜心揣度,於心手乖背之時,心不拗於手,手不拗於筆,筆不拗於跡,漸至習氣銷磨,筆法隨意自然,於茲則此法就矣。
複次習虛擬法,即閉目揣度而運筆,間或開眼隙而窺覷,然意不隨移。如是修習日久,漸至雙目開闔無異,則手筆可脫於眼而獨與心識相應,是可謂心手一如,為禪書門特法之用矣。
第七章 抉擇
抉擇所依者,惟得、舍二字。得者取也,舍者放也。
彼可取者有二,一曰傳統習法及法帖,二曰線條專習法。禪書門下,不拒傳統習法及法帖,以其能煉化線條故;亦不惟傳統習法及法帖是瞻,以線條專習法亦能煉化線條故。此二者可取其一,亦可得而兼之。
因取故得,所得者二:一為法,二為串習。法者,筆法也,串習者,筆意習氣也。得而後舍,非舍則執,故當舍者執也。所舍者二:一為執得,二為舍相。舍執得者,不拘一法;舍舍相者,不拒一法。為書者,當於不拘不拒之間,無執著,無掛礙,亦無粘滯,方可登堂入室,達書品之極境。是故禪書門人,欲得上行,必須減行;欲得上境,則須舍放所得法與串習之執,多一分放下,則增一分佳境。此禪書門所以學無止境者也!
第八章 作書
習法純熟之際,乃可轉入作法。作法有三:常法、特法、異法。
常法者,隨緣、隨機而作,以寧神、靜氣、隨心為作書之旨。
特法者,為禪書門人或禪修人特用,於晏坐靜守之餘,心無掛礙之際,依禪理、禪心、禪行而為書也。
異法者,唯與定境相應,適於修止之際而作也。於座前設書案,先入止境,於一念淨相相續之終、靜心尚余之際,或微開眼帘,或不開眼,信手而為,此非常修止觀者或習練虛擬法得大成者不能為之,非常人可行也,以是之故,名曰異法。
第九章 別囑
禪書一門,其義涉廣,為便記誦,故以文言略陳。不解文言者,可參照白話釋義。入此門者,當依此論時習之,亦當依此論弘揚之。禪書一門弘揚之要,貴在克已踐行,而非口頭稱頌,凡遇世俗牴觸,不可強辯,惟期導引試行,待受益者眾,自能流布四方矣。
(石鑒月 1995年9月5日 於一步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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