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公務員局

福鼎市公務員局

福鼎市公務員局,2012年設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署辦公,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鼎市公務員局
  • 設立:2012年
  • 級別:正科級
  • 人員:13名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

一、職能調整
(一)將原市人事局的職責劃入市公務員局。
(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強化對公務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加強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加強人才資源開發、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智力引進工作,推進人才支撐體系建設;加強統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加快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人事人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全市人事人才管理辦法、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和推行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人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人才儲備工作。
(二)負責管理政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貫徹實施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擬定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政府公務員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機關及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非領導職數的管理。
(三)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貫徹實施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法規,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建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負責全市國內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貫徹實施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和繼續教育工作
(五)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引進和人才流動工作。貫徹實施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政策,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組織實施人才引進和海外智力引進的政策,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負責人才引進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規定,承辦全市政府系統的人員調配(不含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內部調配)工作;指導、推進人才市場建設。
(六)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
(七)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撫恤的政策、標準,推進全市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地方性津貼補貼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有關待遇的落實,指導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和懲戒工作。指導、協調以市級以上政府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
(十)貫徹落實軍轉幹部安置政策。負責擬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編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擬定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職務任免相關事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福鼎市公務員局設6個內設機構和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一)辦公室(監察室)
協助局領導掌握全面情況,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承擔本局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政治學習、業務培訓;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會務安排、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人事宣傳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信息網路平台建設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督促檢查機關和下屬單位及個人在遵守或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方針政策的情況;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政紀行為的控告和檢舉,調查處理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行政覆核決定、監察決定的申訴;協助抓好被監察部門廉政勤政、機關效能工作;承辦本單位和市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考試錄用職位股
貫徹執行全市公務員職位分類、職位管理等制度; 負責政府系統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職位和科級非領導職數的設定、管理;組織指導政府系統公務員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工作;負責政府機關錄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畫申報、資格預審、考試組織、錄用審核和考官管理工作,編制政府機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並對市國家公務員培訓中心進行業務指導;負責政府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核申報工作;承擔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工作機構人員任免提案有關工作,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職務任免相關事宜;做好政府系統及鄉鎮事業單位股級幹部任免的審核;做好新錄用人員任職定級工作;承擔市政府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登記和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工作,貫徹考核、獎勵、懲戒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定政府獎勵表彰制度,指導、協調以市級以上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人員的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工作者的評選組織工作;承辦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學歷的認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解聘、辭聘工作。
(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貫徹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政策、法規;負責擬訂專業技術人員需求預測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設定和崗位指標的管理;負責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和專業技術執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並對評審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頒發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研究擬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分類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實施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企業和農村實用人才工作;巨觀管理和綜合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貫徹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研究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計畫和有關待遇規定;指導協調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機構、繼續教育基地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年檢工作。
(四)流動調配股
研究擬訂全市人才規劃、預測、調研工作;指導全市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綜合管理人才流動和開發工作,發展、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研究擬訂人才的穩定、培養和引進規定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市引進人才工作;貫徹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和吸引高層次人才的有關政策,研究擬訂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和工勤人員的招收、聘用契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抓好軍轉幹部的安置落實、培訓等工作;協助落實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政策並負責有關服務事宜;推薦評選轉業幹部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研究擬定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牽頭擬訂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意見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派遣和就業統計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組織開展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檢查評估;承擔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市高校畢業生 “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人才儲備管理辦法的制訂及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貫徹執行地府並組織實施,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工作。貫徹執行全市高層次人才培養政策,研究擬訂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國傑出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申報、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人選、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薦、培養和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推薦省委、省政府或寧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優秀專家;管理高級專家資料庫;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資助經費和各在站博士後生活補助費的管理工作。
指導全市引智項目的組織申報、執行檢查及效果評估工作;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及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全市人才智力的對外聯絡與交流合作,建立和管理海外人才智力信息庫;辦理在鼎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委託申請工作。
(五)工資福利計畫股
研究制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及標準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擬訂和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齡計算的有關政策;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死亡等待遇的貫徹意見;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各類假期制度的實施辦法;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貫徹意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承擔全市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市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有制經濟企業人才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才統計工作。
(六)人事爭議仲裁股(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貫徹實施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承辦管轄範圍內的公務員申訴控告案件;綜合管理全市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指導人事爭議調解和預防工作,依法處理人事爭議,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局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

人員編制

福鼎市公務員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3名(含退休辦),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退休辦主任(副科級)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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