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龍田經濟開發區

福清龍田經濟開發區,位於福清市龍高半島龍田鎮中心地段,創辦於1992年10月, 1999年5月獲福建省政府批准升級為省級經濟開發區,2006年9月22日經國家發改委核准為省級開發區,規劃面積3平方公里。園區區位優越,交通便捷,506省道真大公路從園區內貫穿而過,北去13公里即達福清市區及火車站,25公里即達3萬噸級福清元洪碼頭,70公里即達福州長樂國際機場;西出20公里可接福泉高速公路;南去 30公里可達福州新港國際貨櫃碼頭,距福清核電站、福清風電站15公里,離海西平潭綜合試驗區30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福清龍田經濟開發區
  • 地點:福清市龍高半島龍田鎮中心地段
  • 規劃面積3:平方公里
  • 創辦 時間:1992年10月
產業定位,優惠政策,擬招商項目,

產業定位

以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以及海西建設為契機,立足實際,大力推進水產品加工、五金製品、精細化工等支柱產業發展,特別是水產品加工業。開發區充分利用“全國水產品加工示範基地”的品牌效應,致力發展水產加工業,走水產食品精深加工之路,把行業優勢提升為行業品牌和地方品牌。

優惠政策

1、對開發區發展項目提供綠色審批通道,進一步規範審批行為,簡化審批程式,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促進建設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見效。
2、企業在開發區從事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其投資經營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按收入級次全額撥補前三年所取得的建築安裝業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
3、新入駐開發區的大型商貿企業,自營業當年度起,其交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及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按收入級次三年內予以全額撥補。

擬招商項目

開發區結合本地結構調整、產業發展實際,依託已形成的優勢和特色產業,重點圍繞水產品加工、五金製品以及精細化工三大主導產業,瞄準知名企業,有重點、有選擇地進行產業鏈招商、定向招商,下力引進龍頭型、基地型大項目,帶動更多與之配套企業跟進,擴展產業鏈,加速產業聚集,形成現代製造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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