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

《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由福建省政府2021年6月下發,提出“十四五”期間,我省將圍繞國家的新要求、新標準,分年度推進實施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力爭到2025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65%以上,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
  • 發布時間:2021年6月17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閩政辦〔2021〕28號
行動計畫,內容介紹,

行動計畫

為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屬地主責、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進,建管並重、市場運作,分年度推進實施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重點治理轉型融合城郊類、集聚提升中心類、保護開發特色類村莊,優先治理環境問題突出、鄉村振興試點等重點村莊。力爭到2025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國家要求的65%以上,設施穩定運行率達90%以上,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民眾幸福感、獲得感持續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編制專項規劃。各地應於2021年8月底前完成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或方案的編制或修訂工作,合理制定各年度計畫,策劃生成年度項目清單。年度項目清單于每年3月底前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報送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生態環境部門匯總篩選審核後,報送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改委、農業農村廳、住建廳、衛健委、水利廳、文旅廳等配合。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實施精準治理。各地要堅持實事求是,根據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條件等,因地制宜、合理選擇“納廠、集中、分散”等技術路線,優選經濟適用、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技術工藝設備,強化資源化利用,實施精準治理,堅決禁止“一刀切”。採用納廠和集中技術路線的要突出管網配套和雨污分流。對已開展治理的村莊,有序分批實施提升改造。(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建廳、衛健委、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配合)
  (三)規範建設運維。各地要堅持“修復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逐村逐戶現場踏勘、合理設計,精心組織施工、嚴把工程質量,對處理設施及管網進行日常養護、定期巡查,確保污水有效收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水質達標。(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發改委、住建廳等按職責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各地要堅持“規劃、設計、建設、運維”統籌考慮,與農村道路、河道整治、環境治理等項目協同建設,與城鎮(含鄉鎮)污水廠網建設、農村戶廁改造協同推進。納入省級第一批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試點名單的地區(詳見附屬檔案3),2021年7月底要出台試點方案,加快推進試點示範工程,省生態環境廳要及時總結推廣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治理經驗和模式。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快制定出台技術指南、建設指引,組織推薦適用工藝技術裝備。(指導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交通運輸廳、科技廳等按職責分工)
  (五)推行社會共治。各地要加強基層協管力量,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的日常巡查納入鄉鎮綜合執法、村級協管隊伍的工作範疇。發揮村級組織力量,有序組織村民參與項目建設。藉助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青婦組織、當地鄉賢、農村“五老”等力量,幫助推動項目落地和日常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政策解讀、案例宣傳和問題曝光。(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牽頭)
  (六)強化成效管理。各地要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創新智慧監管模式,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監管系統,實現任務線上調度管理、問題及時轉辦督辦、整改限期落實反饋。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常態化開展成效評估、明察暗訪、企業信用評價。以污水收集率、出水達標率為重點,實行以效付費,每季度或每半年開展成效考核。(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住建廳、發改委等配合)
  三、實施模式
  (七)推行城鄉水務一體化
  明確實施主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大統籌力度,平衡收益、協同搭配,捆綁打包項目,以市、縣(區)為單位,優選專業公司統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廠站及管網)項目“投、建、管、運”,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規定授予特許經營權。鼓勵省內有投融資能力、項目運營能力及相關經驗的國有企業與地方合作組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業公司。(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發改委、住建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
  穩步推進一體化。堅持建管一體化、供排一體化,統籌考慮區域協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勵將城鄉供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鎮污水處理整體打包給專業公司統一負責建設運維。對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村莊污水管網與城鎮污水管網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日常運維鼓勵由城鎮污水廠網運維單位統一負責,運維費用按相應渠道保障。(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
  明晰資產權屬。根據產權及經營權歸屬,依法依規、分類分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資產整合,逐步實現由同一公司負責。對產權及經營權屬於集體或國有的,通過無償使用、租賃、作價入股、委託代管、兼併收購等方式整合;對其他情形的,鼓勵通過作價入股、兼併收購等方式進行資產回購,或待特許經營期限到期後實施整合。各地在資產整合過程中要規範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指導單位:省國資委、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
  (八)創新投融資模式
  統籌相關資金。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支持,按相應比例統籌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讓收益、省級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汀江流域省級生態補償資金、鄉村振興試點示範專項資金等涉農、涉水資金,保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及運維。(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配合)
  拓寬籌資渠道。採用政府直接投資和注入投資項目資本金相結合的方法籌集建設資金。其中,實行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比例一般不得少於30%;其餘約70%資金由實施主體通過符合規定的銀行融資,申請政府性基金、專項債券等方式多渠道籌集。積極探索實踐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指導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城鎮污水處理、城鄉供水、資源產業開發、鄉村旅遊、現代農業等關聯項目或產業一體實施、統籌推進。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防新增政府隱性債務。(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生態環境廳、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發改委、農業農村廳、水利廳、文旅廳等配合)
  明確資本金來源。項目資本金由省級補助、市縣財政安排、專業公司參與方出資以及符合相關規定可用於項目資本金的專項債等構成。省級設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獎代補”資金,分檔給予補助;省直有關部門安排的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和汀江流域生態補償、鄉村振興試點示範資金要安排相應比例專項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除用好省級相關補助資金外,市、縣(區)人民政府和項目業主要進一步足額落實項目資本金。(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牽頭,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配合)
  推行使用者付費。綜合考慮污水處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使用者付費標準,穩步推行使用者付費,引導和支持村級組織將付費事項納入村規民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依託供水公司收取污水處理費。建立財政補貼與使用者付費的合理分擔機制,對使用者付費一時不能彌補需支付的污水處理服務費的,按照權屬責任,由市、縣(區)人民政府予以補足。(指導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住建廳、水利廳配合)
  四、保障措施
  (九)強化組織推進
  落實屬地責任。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責任主體,要成立工作專班,依法依規做好項目審批、用地征地、施工建設等工作。治理成效納入地方黨政領導述職重要內容、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重要事項。省級成立由分管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建立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聯席會議辦公室均設在省生態環境廳。
  強化部門協同。省生態環境廳牽頭主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組織編制相關技術標準指南,督促指導項目推進,開展工作考核等,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派駐各縣、市(區)的機構協助縣級政府做好指導工作並開展監督。省農業農村廳統籌協調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實施,會同省生態環境廳開展通報約談。省住建廳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技術指導和組織管理,並督促指導推動城鎮(含鄉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向城鎮周邊村莊延伸覆蓋。省衛健委會同省農業農村廳指導無需納管處理的戶廁三格化糞池尾水開展資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體。省發改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國資委、稅務局等部門要加大政策、資金、要素保障,落實用電和稅收支持政策,同時積極支持地方實施城鄉供排水一體化。
  (十)完善配套政策
  用地政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依法使用國有建設用地或集體建設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按規定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分類統籌安排。各地可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指標,用於農村公共公益設施等項目建設用地需求,並開闢用地審批綠色通道,支持單列審批。(指導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牽頭)
  排污權政策。參照“城鎮污水集中治理單位削減的污染物納入可交易範圍”的規定,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監測、可統計、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納入排污權交易範圍。(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十一)嚴格考核獎懲
  建立評先掛鈎機制。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實效考評和綠盈鄉村、衛生城市、文明村鎮等相關創先評優標準(體系),並適當增加分值權重比例。治理成效顯著、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優先評為鄉村振興先進單位、先進個人。(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委文明辦、省衛健委配合)
  建立資金獎懲機制。省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獎代補”資金分配向治理任務重、環境敏感區域傾斜,並對試點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比例,對試點成效顯著的給予一定獎勵。對治理工作推進不力、績效目標未完成、預算執行進度慢的地區,適當扣減年度補助資金。(指導單位:省財政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完善督導考核機制。省級按季度、市縣按月對各年度任務常態化開展調度、督辦、考核。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政府年度績效考核中的分值占比,列為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河湖長制考核、綠盈鄉村約束性指標,納入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通報約談;對虛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嚴肅問責,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指導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

內容介紹

根據《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自2021年起,我省將堅持屬地主責、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進,連續5年對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拓寬收集面、延伸處理鏈條、突出資源化、提高穩定運行率。計畫投資250億元,重點治理轉型融合城郊類、集聚提升中心類、保護開發特色類村莊,優先治理環境問題突出、鄉村振興試點等重點村莊。
《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指出,除三格化糞池尾水外,要全面收集廚房廢水、洗滌廢水;實現污水收集、污水處理、尾水資源化利用全鏈條處置;三格化糞池的尾水能還田還林則還田還林,處理設施的尾水能回用則回用;注重處理設施專業、長久運維,確保2025年設施穩定運行率達90%以上。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當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突出短板,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福建省生態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破解治理中的人力與資金等難題,《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在治理模式、資金來源、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如,創新提出“一體化”推進模式,要求設區市政府加大統籌力度,平衡收益、協同搭配,捆綁打包項目;(下轉第七版)(上接第一版)以市、縣(區)為單位,優選專業公司作為實施主體,統一負責“投、建、管、運”。在投融資模式上,《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提出,採用政府直接投資和注入項目資本金方式籌集資金,各地要按相應比例統籌安排和使用涉農涉水資金,公司參與方出資,以及符合相關規定可用於項目資本金的專項債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本金;其餘資金通過符合規定的銀行融資、專項債券、政府性基金等籌集;省級設立專項資金,每年安排3億元重點支持項目建設。
此外,《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動計畫》強調社會共治,要求加強基層協管力量,發揮村級組織力量;依託生態雲平台“綠盈鄉村”模組,創新智慧監管模式,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以效付費”、評先掛鈎機制、資金獎懲機制和督導考核機制等,強化考核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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