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8年10月,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福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組建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糧食流通和地方儲備糧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我省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省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推動我省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的發展。
(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完善糧食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
(四)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省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糧食市場體系、糧食流通、倉儲設施的建設規劃,負責糧食收購市場的準入許可,負責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保障全省軍糧供應。
(六)承擔省級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研究提出全省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省級儲備糧布局、品種結構、年度輪換計畫以及動用省級儲備糧的意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省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省級儲備糧所需費用、貸款利息的監督使用。
(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賴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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