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國小教輔材料審讀推薦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各設區市教輔材料的審讀推薦管理,也為明年全省統一進入教輔材料征訂發行新模式運行做好必要的準備,根據國家發改委、教育部、新聞出版總署等有關部委加強教輔材料管理、制止教育亂收費的有關檔案精神,現就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中國小教輔材料審讀推薦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國小教輔材料審讀推薦管理工作的通知
  • 檔案號:閩教基〔2008〕88號
  • 發文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 發布日期: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各設區市教育局:
我廳2006年下發了《關於加強對中國小教輔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06]48號)後,各地都陸續組織了對中國小教輔材料的審讀推薦並向社會公布,接受民眾的監督,使教輔材料的管理工作得到初步的規範。但從兩年多來的實施情況看,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執行走樣的問題,有的為照顧出版社的利益超出省廳規定限額推薦教輔材料品種,有的將國中、國小各年級進行人為分割以安排不同出版社的教輔材料版本,有的設區市在審讀推薦的名單之外又另外指定了教輔材料品種,甚至還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擅自作主違規向中小學生提供未經審讀的教輔材料,造成教輔材料管理和使用上混亂,加重了學生的學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一、嚴格控制教輔材料審讀推薦的數量和品種
各設區市應在嚴格執行我廳《關於加強對中小學生教輔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基礎上,對審讀推薦的教輔材料實行“限學科、限品種、限數量”。國小階段可配教輔材料的學科僅限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四門;國中階段可配教輔材料的學科僅限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九門;各年級每學科每個版本的教科書應嚴格按照不超過2套的要求進行推薦。其他教輔材料品種國小僅限一至二年級生字本(學科教輔材料中已附有生字練習的除外)、各年級的寒暑假作業本;國中僅限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報告冊、各年級寒暑假作業本及國中總複習輔導用書,但國小、國中此類教輔材料品種每類僅限審讀推薦1套。
為減輕學生假期作業量及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寒暑假作業本原則上應推薦合訂本。作文本不納入審讀推薦範圍。教輔材料版本由每個學生根據個人意願在設區市審讀推薦並公布的範圍內選擇,每生每學科、每品種只選擇征訂1種教輔材料。
各設區市在審讀推薦結束後應儘快將結果通知所屬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並由學校立即在校務公開欄上公布,以便全體學生及家長做好審讀推薦範圍內的版本、品種的選擇和預訂準備。
二、慎重把關教輔材料版本和品種的調整更換
為確保教輔材料內容健康、質量優良,可對教輔材料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推薦更新機制,但不得從商業利益角度出發隨意變更教輔材料版本和品種。為保證教學質量,方便學生使用,國小、國中兩個階段內各年級的教輔材料版本應保持連續性和相對穩定,無特殊原因中途不再作變更調整。如確需更換版本,其重新審讀推薦必須從起始年級開始,並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各設區市審讀結束後應將審讀推薦結果向社會公布,同時上報省教育廳備案,省教育廳將對不符合教輔材料審讀推薦有關管理規定的審讀推薦結果進行及時糾正。
三、加大對教輔材料征訂發行的監管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對教輔材料征訂發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設立舉報電話、信箱,充分發揮民眾監督、輿論監督等作用,對違規征訂教輔材料的學校和個人及時進行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法務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學校不得為學生統一組織征訂教輔材料,不得違反學生意願指定學生或變相要求學生購買除本設區市審讀推薦版本以外的教輔材料(學生可自行到市場購買教輔材料,如無需教輔材料或已有教輔材料也可以選擇不購買),也不得通過非法渠道訂購教輔材料,杜絕盜版的教輔材料流入校園,確保教輔材料征訂發行的規範、有序。
教輔材料應以福建新華發行集團為主渠道發行或由出版社委託的有資質的發行單位發行。對發行單位提供的優惠讓利部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和占用,也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教輔材料發行過程中違規收取“宣傳費、勞務費、贊助費、諮詢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同時,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將發行單位提供的優惠讓利部分用於購買教輔材料,並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免費安排給轄區內學校的貧困家庭學生。
本通知下發後,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地區教輔材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規範,並將整改結果上報我廳。今後,各設區市應於每年2月底前將新學年中國小教輔材料審讀推薦版本及品種的變動情況報我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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