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1〕282號)檔案要求,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州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榕政辦〔2011〕142號)要求,我委認真落實《條例》賦予的職責任務,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截止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順利開展,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一)完善工作機制
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明確職責,由辦公室指定1名工作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成各業務處室密切配合、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氛圍。
(二)規範信息公開工作
在嚴格審批的情況下,做到依規及時公開、及時報送、格式規範,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開高新區政府信息。完善依申請公開的處理工作流程,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轉變職能緊密結合起來,為高新區海西園跨越發展服務。
(三)加強宣傳學習
我委高度重視並加強《條例》的學習培訓和宣傳,結合公務員考錄、培訓和每周例行學習,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培訓,準確把握條例的具體內容,及時傳達相關會議及檔案精神,不斷提高全委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自2009年政府信息工作開展以來,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為29條,其中,2011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條,全文電子化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我委2011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條,其中:人事任免類3條、工作動態7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信息公開主要通過 “中國福州”入口網站和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向外發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度我委共受理3件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方式均為網站受理,主要涉及高新區2011年度工作計畫、園區規模以上企業名錄等內容,已經全部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覆,其中,同意公開2件,不予公開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委不存在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自2009年政府信息工作開展以來,我委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1、主動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信息的質量、數量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和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展。
3、工作機制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經驗有待積累,業務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條例》的學習,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水平。
2、嚴格按照《條例》確定的公開範圍及時公開信息。提高政府投資項目、重大建設項目和工作動態等內容的透明度,充實和完善我委信息公開的內容。
3、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途徑的多樣化,以提高社會公眾對我委公開信息的獲取量;辦好《福州高新區信息》,增加信息公開渠道。
4、保持隊伍穩定。保持隊伍穩定,爭取充實工作人員,加強對信息聯絡員的業務培訓,增強信息聯絡員的責任意識與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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