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行政強制執行若干規定》的決定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行政強制執行若干規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號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行政強制執行若干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1.02
  • 實施時間:2011.11.02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行政強制執行若干規定〉的決定》已經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市人民政府規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裁決行政強制執行若干規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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