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認知論

社會認知論

社會認知論是社會心理學的重要理論之一,它是一種用來解釋社會學習過程的理論,主要關注人的信念、記憶、期望、動機以及自我強化等認知因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認知論
  • 外文名:social cognition theory
  • 所屬學科:心理學
  • 套用範圍:教育心理學
發展歷史,定義概念,

發展歷史

社會認知論(social cognition theory),社會心理學的主要理論之一。源於20世紀20~30年代德國心理學家K.考夫卡、W.克勒和M.魏特海默等創立的格式塔心理學。格式塔意即形式或圖形,在心理學中通常指模式或完形。格式塔心理學的主要觀點是:整體不決定於其個別的元素,而局部過程都決定於整體的內在特性。因此,要理解整體的全部性質,就需要“自上而下”地分析從整體結構到各個組成部分的特性。30~40年代,與魏特海默等同時代的K.萊溫另闢格式塔心理學新的領域。他側重於意志和需要的研究,創立拓撲心理學。他提出B=□(P,E)的行為公式,強調行為隨人與環境這兩個因素的變化而變化。與萊溫同時代的F.海德、M.謝里夫、S.E.阿施、T.M.紐科姆等人在認知平衡、社會規範形成、印象形成等領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從而逐步形成了社會認知這一理論取向。從50年代後期開始,L.費斯廷格、H.H.凱利等人對這一理論又作了新的發展,建立了認知不協調、社會比較、歸因等理論。

定義概念

主要有:人們並不被動地面對世界中的種種事物,相反,他們把自己的知覺、思想和信念組織成簡單的、有意義的形式。不管情境顯得多么隨意和雜亂,人們都會把某種概念套用於它,把某種意義賦予它。對於世界這種組織、知覺和解釋,影響著我們在所有情境尤其是社會情境中行為方式。它的具體理論主要有:①場論;②心理生活空間理論;③印象形成理論;④社會規範理論;⑤社會比較理論;⑥隱含人格理論;⑦歸因理論;⑧社會公平理論;⑨認知不協調理論;⑩認知均衡理論;□參考群體理論;□自發知覺理論;□知覺定勢理論;□社會期望理論;□認知一致性理論;□認知—情感一致性理論等。社會認知論內容十分豐富,套用十分廣泛,在社會心理學的許多領域,人們都可以用它去思考和解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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