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

社會組織管理局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是民政部的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

機構簡介

2016年8月30日,民政部召開全國民政系統視頻會議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根據批覆,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正式更名為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局),對外可稱國家社會組織管理局。上海、江蘇、天津、河南4省市民政廳(局)負責人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介紹了本地區社會組織改革發展的做法和下一步貫徹落實《意見》的舉措。
2019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是機構改革後民政部的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地方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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