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必要剝削

社會必要剝削

分析的馬克思主義的主要代表羅默在代表作《馬克思經濟理論的分析》、《剝削與階級的一般理論》等中提出的一種有關剝削的理論。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剝削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存在具有歷史必然性。羅默把這種具有歷史必然性的剝削稱作“社會必要剝削”。他給“社會必要剝削”所下的具體定義是:當消滅某一形式的剝削的企圖將損害被剝削者而不是對其有所幫助時,這種形式的剝削就是“社會必要剝削”。剝削可以在兩種情況下成為“社會必要剝削”:其一,如果消滅某種剝削將造成對經濟激勵機制的嚴重破壞,從而使生產者的狀況在短期內就會惡化,那么這種剝削就是“社會必要剝削”;其二,如果消滅某種剝削將使技術或其他生產力喪失進一步的發展,那么這種剝削也是“社會必要剝削”。他認為,早期資本主義的剝削對提高生產力和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有幫助,所以這種剝削是“社會必要剝削”。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由於勞動技能的差別而存在的剝削也是“社會必要剝削”。羅默提出,面對“社會必要剝削”必須要有一種辯證的態度:一方面,不能把消滅剝削視為一個決心和道義方面的問題,即使有了良好的願望但只要它是“必要的”就無法消滅它;另一方面,認識到一種剝削是“社會必要剝削”並不意味著要讚賞它從而對它採取完全消極的態度,相反,應當積極創造條件採取儘快的和陣痛最輕的方式消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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