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員

社區組織員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建立完備的基層黨建工作體系和常抓不懈的長效機制,寧津縣自2009年7月以來,在全縣推行了農村社區組織員制度,向每個農村社區選派一名鄉鎮機關優秀黨員幹部,擔任社區組織員,作為抓基層、打基礎的有效措施,助推新形勢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創新,促進基層黨組織作用發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區組織員
  • 地點:寧津縣
  • 職責:適應新形勢,探索新辦法
  • 類別:社區
職責
一、適應新形勢,探索新辦法
從我國的建設工作體制上看,中央、省、市、縣四級黨委都設有組織部,鄉鎮黨委設組織辦公室、有專職組織委員,而村級除黨組織書記一人兼外,基本沒有抓黨建的專職力量,從而造成有些黨建政策不能“一竿子插到底”,形成“中梗阻”。隨著農村工作形勢的發展變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出現了一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新情況、新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總體偏弱影響了基層組織建設的物質基礎,農村幹部隊伍整體素質較低,農村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發揮不到位,社會治安和民眾工作還有很多薄弱環節等,特別是新一輪的村莊合併社區建設基層管理體制改革,使村莊規模成倍增長,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農村社區在幹部思想、班子運轉、幹群關係等方面,呈現出一些新的問題,影響了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水平的提升。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必須加強對農村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幫助和監督。為此,寧津縣從2009年7月份開始,在全縣推行了農村社區組織員制度,按照“選好一名組織員、帶好一個新社區”的工作思路,以社區組織員作為統籌抓好農村黨建工作的總抓手,從鄉鎮機關選派了304名年富力強、農村工作經驗豐富的黨員幹部,擔任304個農村社區的組織員,在全縣建立起新的農村黨建工作體系。
在社區組織員選派上,堅持精挑細選,嚴格把關。堅持“三高三強”標準,即個人素質高、民眾威信高、處事水平高,大局觀念強、自律意識強、工作能力強。突出“兩薦兩審”,即鄉鎮幹部自薦、農村社區推薦,鄉鎮黨委初審、縣委組織部終審。具體工作中,做到“一區一員、科學選派”。一是對口選派,根據社區班子強弱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實際,結合機關幹部分管或從事工作情況,分別選派到不同的社區;二是因人選派,根據幹部學歷、經歷、個人特長等情況,合理安排幫扶的農村社區;三是自由結合,引入雙向選擇機制,讓社區選擇自己最信任的鄉鎮幹部,讓鄉鎮幹部選擇自己最願幫扶的社區;四是人脈選派,體現人本理念,充分考慮鄉鎮幹部籍貫、人脈關係等情況,儘量安排幫扶本人籍貫所在社區或相對熟悉的社區。選派的304名農村社區組織員中,大專以上學歷的265名,占87.2%;40歲以下的227名,占74.7%;副科級以上的98名,占32.2%。
二、建立新機制,營造新氛圍
(一)建立約束管理機制。制定了社區組織員工作例會、集中交辦、公開承諾、重大事項報告、請銷假等10項工作制度。明確“兩必知”、“三必辦”、“四必到”、“五不準”等工作紀律。“兩必知”,即所駐社區的基本情況、組織設定及活動情況必須知道;所駐社區的地理環境、資源優勢、發展潛力、不穩定因素必須知道。“三必辦”,即鄉鎮黨委政府布置的重點工作必辦;所駐社區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必辦;所駐社區存在的突出問題必辦。“四必到”,即社區“兩委”會、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大會必須到場;社區有難事、急事、突發事件時必須到場;社區有重大活動必須到場;每年必須到社區民眾家中進行一次走訪。“五不準”,即不準在所駐社區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不準用公款吃請;不準在所駐社區購買廉價物品和土特產;不準收受所駐社區的任何禮物;不準參與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各項活動。實行“一證、一冊、一卡、一本、一庫、一會”的“六個一”管理模式。“一證”,即由鄉鎮黨委統一為社區組織員印製工作證,持證上崗;“一冊”,即將社區組織員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等情況編印成《農村社區乾群連心手冊》,向所駐社區每戶發放一本,方便民眾與社區組織員的聯繫;“一卡”,即把所駐社區基本情況、班子成員及聯繫方式等內容製成卡片,社區組織員隨身攜帶;“一本”,即為社區組織員每人發放一本《民情日記》,做好幫扶工作記錄;“一庫”,即縣委組織部為304名農村社區組織員建立了電子信息庫,對組織員的學歷、專業、職務、特長、聯繫方式、幫扶社區等基本情況實行信息化管理;“一會”,即每周由各鄉鎮黨委召開一次社區組織員工作例會,匯報交流工作情況,提出問題,研究對策。
(二)健全考核評價機制。以“黨建工作、民營經濟、產業發展、集中活動、突擊任務”等為主要內容,由各鄉鎮與社區組織員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建立以民主評議、村情熟悉、實績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評價制度,實行縣、鄉、社區三級共同參與的考評辦法,年終對農村社區組織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審定備案。對民眾不滿意、工作表現差、實績不明顯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整改,直至撤換。被撤換的農村社區組織員,兩年內不得評優和提拔使用。
(三)完善激勵保障機制。落實好農村社區組織員的經濟待遇,組織員在選派期間,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建立生活補貼制度,按每人每天3元標準,由鄉鎮財政列支,每季度發放一次;落實政治待遇,對工作突出的社區組織員,由縣委授予“優秀農村社區組織員”稱號,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上浮一級職務工資,優先提拔使用。
三、落實新任務,確保新成效
農村社區組織員實行“一人雙崗雙責”,既要認真完成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又要駐社區幫助、指導、配合、督促開展好社區工作。規定社區組織員每年有一半時間駐社區開展工作,一半時間回鄉鎮處理業務工作;把每月的1至5日、11至15日、21至25日,作為組織員駐社區工作日。農村社區組織員主要履行黨組織工作指導員、村委會工作協理員、社情民意調研員、政策法規宣傳員、農民民眾服務員、社區建設規劃員、農村矛盾調解員、平安社區信息員“八大員”工作職責,重點做好抓班子、帶隊伍、理思路、定製度、辦實事、搞建設、保平安、促和諧“八大任務”。
(一)抓班子,做好黨組織工作的指導員。指導社區黨組織對班子成員進行合理分工,根據所駐農村社區實際,把社區工作劃分為黨務村務管理、經濟發展、治安保衛、計畫生育等具體內容,使每名幹部職責明確、任務具體;針對當前農村人才大量外流、優秀人才緊缺的現狀,積極從年輕有為、民眾公認的致富青年中物色幹部人選,指導社區黨組織做好年輕後備幹部培養和發展黨員工作。在2009年合村並居社區建設中,指導所駐社區制定了集中辦公、輪流值班、社區議事、聯席會議等12項配套工作制度,明確工作運行程式。每周組織社區幹部集中召開一次聯合辦公會,研究重大村務、重點工作、為民辦事項目等,共同處理社區日常事務,確保了社區協調運轉。
(二)帶隊伍,做好村委會工作的協理員。把抓好社區村委會選舉作為駐社區的重要任務,深入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幫助社區制定詳細的選舉工作方案;選舉過程中,嚴格程式、把關操作,當好“總導演”,確保成熟一個選舉一個成功一個。積極動員,鼓勵農村中素質高、致富能力強的有志青年參加社區村委會競選,確保農村幹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指導所駐社區成立村務理事會、紅白理事會、專業生產合作協會、計生協會等“八會”民眾組織,形成了“一員幫兩委、兩委抓八會、建設新社區”的基層工作格局。對村莊合併中分流下來的黨員幹部,根據每個人的性格、特長,為他們在“八會”中設崗定責,促使他們發揮作用。
(三)理思路,做好強村富民的服務員。立足所駐社區實際,幫助社區理清發展思路,培植特色產業,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同時,促使集體創收。一是招商引資,藉助外力增收。幫助所駐社區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發展環境,吸引外來投資,為社區增加集體收入。二是整合資源,挖掘內潛增收。幫助社區採取拍賣、承包、租賃、入股等方式,開發“四荒”等資源性資產,明晰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使用權,促進社區增收。三是盤活資產,最佳化經營增收。對社區的固定資產、農業機械、水利設施和工副業項目,採取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予以盤活,通過收取承包費、土地占用補償費等實現集體增收。四是調整結構,發展高效農業增收。引導社區調整產業結構,加快土地流轉,發展特色品質農業,實現規模、集約、高效經營。五是搞活流通,提供服務增收。幫助社區興建各類專業批發市場,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民眾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服務,使社區和民眾共同增收。
(四)定製度,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員。帶頭貫徹落實和宣傳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有關檔案精神,充分利用農村各類宣傳陣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監督村級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制度的執行;規範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教育和組織村民依法履行各項義務,促進農村社區規範運行,塑造良好的村風、民風。
(五)辦實事,做好農村矛盾的調解員。通過走訪、談心等方式加強與民眾的溝通和交流,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消除信訪隱患,確保無重複上訪和集體上訪。到去年年底,在組織員的指導下,社區全部成立了矛盾調解室,安排社區內德高望重的老黨員、老幹部擔任調解員,定期為民眾解決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矛盾糾紛,確保民眾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鄉鎮。
(六)搞建設,做好社區建設的規劃員。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有一條商貿大街、一處集貿市場、一處便民超市、一處為民服務中心、一處國小或幼稚園、一處衛生室、一處文化廣場、一處老年娛樂中心、一處警務室、一處工業項目或現代農業示範項目區”等“十個一”標準,幫助所駐社區制定村莊建設規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開展服務型社區建設。
(七)保穩定,做好平安社區的信息員。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幹部、黨員、民眾代表三個層次參加的座談會,經常性開展走訪活動,了解掌握農村幹部民眾的思想動態和各類苗頭性問題,隨時了解掌握民眾的思想動態,向鄉鎮、村黨組織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幫助村級組織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抓好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突發性事件,確保社區穩定。
(八)促和諧,做好社區民意的調研員。帶領社區幹部定期走訪,搞好民情調查、吃透社情民意,並通過建立外出務工人員聯誼會、社區治安聯防隊、老年義務巡邏隊等多種形式,加強黨員幹部民眾之間的密切交流,多渠道、多形式徵求黨員民眾對社區建設的意見建議,做好《民情日記》,並及時向鄉鎮黨委政府進行反饋。把關愛農村弱勢群體作為一項工作重點,組織社區中有幫扶能力的黨員開展“1+2”幫帶活動,每名黨員聯繫2戶困難民眾,開展生產生活等方面服務,幫助他們儘快脫貧,實現社區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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