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勘查

礦產勘查

礦產勘查是研究礦產形成與分布的地質條件、礦床賦存規律、礦體變化特徵及工業礦床最有效查明和評價方法的實用地質學,具有較強的綜合性、實踐性、經濟性和政策性,屬經濟地質學的範疇,是地質科學與經濟科學的綜合體現,利用有關地質科學、技術科學和經濟科學的成就,直接服務於國民經濟建設。其主要研究對象是礦產(或礦床)的勘查與評價,主要研究方法是據礦床自然特徵及礦產勘查開發的技術經濟因素等進行地質、技術和經濟評價。作為礦產勘查專業的主要專業課程,它反映了專業的性質和培養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產勘查
  • 任務:任務是發現並查明工業礦床
  • 研究對象:是礦產(或礦床)的勘查與評價
  • 反映:反映了專業的性質和培養目標
任務,技術方法,理論,階段劃分,預查,普查,詳查,勘探,

任務

礦產勘查的任務是發現並查明工業礦床﹐為此要運用地質填圖﹐物探﹑化探、鑽探和坑探等探礦手段﹐要進行取樣分析,研究礦石質量﹐利用工業指標圈定礦體和進行儲量計算﹐研究礦石選﹑冶技術性能和礦床開採的水文和工程地質條件﹐做出礦床技術經濟評價﹐編制地質勘探報告。
發現礦產並查明其質量﹑數量和套用前景以滿足國家建設需要的地質工作, 又稱礦產資源勘查﹑礦床勘查﹑礦產普查與勘探。屬於套用地質學範疇。

技術方法

主要有以下幾種:
地質填圖法--通過野外點線面觀察﹐圈定與礦有關的地質體;
地球物理方法(物探):包括磁法、電法、放射性測量、人工地震等,圈定異常;
地球化學找礦(化探):通過岩石、土壤、水系沉積物獲得區域地質體的物質成分變化,圈定異常;
鑽探;通過鑽機鑽進取得岩礦心;
山地工程:通過坑探、槽探、淺井取樣獲取成分

理論

礦產勘查理論主要是解決如何以最少投入﹐在最短周期內﹐探明為保證礦業發展和礦山建設所需的地質資料﹑礦產資源量和儲量的問題。 與此有關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礦產資源埋藏地下﹐具有隱蔽性和複雜性﹐因而礦產勘查帶有探索性和風險。 礦產分布受地質條件控制﹐具有一定規律性﹐故礦產勘查的各項工作都應以地質為基礎﹐以成礦地質理論為指導﹐才能減少投資風險和避免失誤。要建立合理勘查程式﹐勘查工作分階段進行﹐逐步縮小搜尋範圍﹐逐次篩選對象﹐逐漸增加成功率。
主要的勘查理論有理論與區域成礦模式、區域找礦模型等。

階段劃分

中國現行勘查階段依工作程度從低到高分為﹕礦產預查、礦產普查﹑礦產詳查和礦產勘探,相應提交各種級別的資源儲量。
勘查階段越高,提交的資源儲量級別越高,可靠程度也越高。一個礦床在進行工業開發前必須達到一定的勘查階段。一般來說,在開發前,小型礦床需要完成普查,中型礦床需要完成詳查,大型礦床需要完成勘探。礦床的最優勘查程度還與礦床的複雜程度和開發的規劃、開發時序等密切相關。例如不應在近期不開採區段過多探求高級儲量而積壓資金浪費時間﹔礦山建設前,為了減少盲目性,有時還需補充勘探,以減少礦山投資風險。在礦產勘查中,要注意礦產的綜合利用和綜合勘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重複工作造成的投資和工作的浪費。

預查

全面收集調查區內的地質、礦產、物探、化探,遙感、重砂、探礦工程等各種有關信息及研究成果,並運用新理論新方法進行深入的綜合分析研究。
對有希望的地區,應選擇幾條路線,進行比例尺為1 : 50 000或1 : 25 000的路線地質踏勘,輔以有效的物探、化探方法,井選擇有代表性的異常進行Ⅱ~Ⅲ級查證,圈出可供普查的礦化潛力較大地區。
對發現的礦(化)點或經類比認定為礦引起的異常及有意義的地質體進行研究,與地質特徵相似的已知礦床從基本特徵、成礦地質條件等方面進行類比、預測,必要時可投入極少量工程進行追索、驗證,採集測試樣品。  尋找的礦產與地表(下)水關係密切時,應收集、分析區域水文地質、工程地質資料,為開展下步工作提供設計依據。
應圈出預測礦產資源範圍,當有估算資源量的必要參數時,可以估算預測的資源量

普查

通過1∶25 000~1∶5 000比例尺的地質填圖和露頭檢查,對區內地質特徵的查明程度應達到相應比側尺的精度要求,成礦地質條件達到大致查明程度。
通過1∶10 000~1∶2 000比例尺地質填圖和有效的物探、化探、遙感、重砂等方法手段及數量有限的取樣工程,大致控制主要礦體特徵,地表要用取樣工程稀疏控制,深都要有工程證實,不要求系統工程網度;大致查明礦石的物質組成、礦石質量,並進行相應的綜合評價。對物探、化探異常進行Ⅰ~Ⅱ級驗證。
大致了解開採技術條件,包括區域和測區範圍內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條件,為詳查工作提供依據。對開採條件簡單的礦床,可依據與同類型礦山開採條件的對比,對礦床開採技術條件作出評價;對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床,應進行適當的水文地質工作,了解地下水埋藏深度、水質、水量以及近礦圍岩強度等。
對已發現的礦產,應與鄰區同類型已開採礦山,從礦石物質組成、主要礦石礦物、脈石礦物、結構構造、嵌布特徵、粒度大小、有害組分及影響選治條件等因素進行全面的對比,並就礦石加工選冶的性能作出概略評述。對無可類比的或新類型礦石應進行可選(冶)性試驗或實驗室流程試驗,為是否值得進一步工作提供依據。對飾面石材還應作出“試采”檢查。
依據普查所獲得的地質礦產資料及國內、外市場情況,進行概略研究,研究有無投資機會,是否值得轉入詳查,並採用一般工業指標估算資源量

詳查

通過:1∶10 000~1∶2 000地質填圖,基本查明成礦地質條件,描述礦床的地質模型。
通過系統的取樣工程、有效的物探、化探工作,控制礦體的總體分布範圍,基本控制了主礦體的礦體特徵、空間分布,基本確定了礦體的連續性;基本查明礦石的物質組成、礦石質量;對可供綜合利用的共、伴生礦產,進行相應的綜合評價。
對礦床開採可能影響的地區(礦山疏排水水位下降區、地面變形破壞區、礦山廢棄物堆放場及其可能污染區)開展詳細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基本查明礦床的開採技術條件。選擇代表性地段對礦床充水的主要含水層及礦體圍岩的物理力學性質進行試驗研究,初步確定礦床充水的主(次)要含水層及其水文地質參數、礦體圍岩岩體質量及主要不良層位,估算礦坑湧水量,指出影響礦床開採的主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問題;對礦床開採技術條件的複雜性作出評價。
對礦石的加工選冶性能進行試驗和研究,易選的礦石可與同類礦石進行類比,一般礦石進行可選性試驗或實驗室流程試驗,難選礦石還應作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飾面石材還應有代表性的試采資料。直接提供開發時利用,試驗程度應達到可供設計的要求。
在詳查區內,依據系統工程取樣資料,有效的物探、化探資料以及實測的各種參數,用一般工業指標圈定礦體,選擇合適的方法估算相應類型的資料量,或經預可行性研究,分別估算相應類型的儲量、基礎儲量、資源量。為是否進行勘探決策、礦山總體設計、礦山建設項目建議書的編制提供依據。

勘探

通過:1∶10 000~1∶2 000(必要時可用1∶500)比例尺地質填圖,加密各種取樣工程及相應的工作,詳細查明成礦地質條件及內在規律,建立礦床的地質模型。
詳細控制主要礦體的特徵、空間分布;詳細查明礦石物質組成、賦存狀態、礦石類型、質量及其分布規律;對破壞礦體或劃分井田等有較大影響的斷層、破碎帶,應有工程控制其產狀及斷距;煤炭第一水平範圍內的古河流沖刷、古隆起、較大陷落柱應有工程控制;對首采地段主礦體上、下盤具工業價值的小礦體,應一併勘探,以便同時開採;對可供綜合利用的共、伴生礦產,應進行綜合評價,共生礦產的勘查程度應視該礦種的特徵而定。異體共生的應單獨圈定礦體,同體共生的需要分采分選時也應分別圈定礦體或礦石類型。
對影響礦床開採的主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問題要詳細查明。通過試驗,獲取計算參數,結合礦山工程計算首採區、第一開採水平的礦坑湧水量,預測下一開採水平的湧水量;預測不良工程地質和問題;對礦山排水、開採區的地面變形破壞、礦山廢水排放與礦渣堆放可能引起的環境地質問題作出評價;未開發過的新區,應對原生地質環境作出評價;老礦區則應針對已出現的環境地質問題(如放射性、有害氣體、各種不良自然地質現象的展布及危害性)進行調研,找出產生和形成條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治理措施。
在礦區範圍內,針對不同的礦石類型,採集具有代表性的樣品,進行加工選冶性能試驗。可類比的易選礦石應進行實驗室流程試驗,一般礦石在實驗室流程試驗基礎上,進行實驗擴大連續試驗,難選礦石和新類型礦石應進行實驗室擴大連續試驗,必要時進行半工業試驗。
勘探時未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可依據系統工程及加密工程的取樣資料、有效的物探、化探資料及各種實測的參數,用一般工業指標圈定礦體,並選擇適合的方法,詳細估算相應類型的資源量;進行了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可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論證後所確定的、由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下達的正式工業指標圈定礦體,詳細估算相應類型的儲量、基礎儲量和資源量,為礦山初步設計和礦山建設提供依據。探明的可采儲量應滿足礦山返本付息的需要。
礦產勘查內容
礦產勘查內容包括勘查區地質、礦體地質、開採技術條件、礦石加工技術性能和綜合評價等。
(1)勘查區地質
收集並研究與成礦有關的地層、構造、岩漿岩、變質岩、圍岩蝕變等區域地質和礦區地質資料,對砂礦床還包括第四紀地質及地貌特徵。
(2)礦體地質
研究或控制礦體分布範圍、數量、規模、產狀、空間位置及形態、相互關係及氧化帶(風化帶)的範圍等;研究圍岩、夾石的岩性、產狀、形態等;研究成礦後斷層對礦體的破壞情況,找出礦體的對比標誌,使其合理地、有依據地連線。
(3)礦石物質組成
研究礦物組成及主要礦物含量、結構、構造、共生關係、嵌布粒度及其變化和分布特徵;劃分礦石自然類型、礦石的蝕變和泥化特徵,並研究各類型的性質、分布、所占比例及對加工、選冶性能試驗的影響。
(4)礦石質量特徵
分析礦石的化學成分,有用組分、有益和有害組分含量、和回收組分含量、賦存狀態、變化及分布特徵 ;依據礦石的工藝性質及當前生產技術條件,劃分礦石工業類型和品級、不同類型變化規律和所占比例。對於非金屬礦產及固體燃料礦產,根據用途要求選擇測定項目,以確定該礦產的類型、品級。
(5)水文地質條件
調查礦區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確定其匯水邊界;查明含(隔)水層的分布、含水性質、構造破壞與含水層間的水力聯繫情況,主要構造破碎帶、岩溶發育帶與風化帶的分布及其導水性,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含水性及儲水性、與礦層(體)的相對位置、連通其他含水層及地表水和老窿水的情況,地下水的水頭高度、水力坡度、徑流場特徵與動態變化,地表水體的分布、水文特徵、連通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可能途徑及其對礦床開採的影響;確定礦床主要充水因素、充水方式和途徑,建立水文地質模型,結合礦床可能的開拓方案,估算礦坑開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湧水量以及礦區總湧水量。
還要考慮工程地質條件、環境地質、礦石加工選冶技術性能實驗、綜合評價以及放射性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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