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地融合

礦地融合

“礦地融合”是指促進地質礦產土地資源在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利用、監測以及成果信息服務等方面實現全方位協同一體化發展

2014年5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侃楨徐州提出,要積極探索一條集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利用和整治一體化的礦地融合發展新路子。

2017年6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發布《關於創新礦地融合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地融合
  • 字面意義:地質礦產與土地資源管理融合發展
提出背景,目的意義,工作目標,發展歷程,

提出背景

國土資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的生產要素和物質基礎。地質礦產和土地管理作為國土資源領域兩個互為需求、密切關聯的主要組成部分,仍存在相關工作部署統籌銜接不暢、相互服務支撐不夠、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土資源系統整體優勢的發揮,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經濟社會發展對國土資源工作的新要求,迫切需要不斷深化改革創新,促進地質礦產和土地資源全方位協同一體化發展。

目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以及 “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等重要論斷。國務院相繼出台實施了“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等措施。國土資源部要求進一步強化國土資源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綜合管理。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作出了“聚力創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部署,明確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全面小康的重要標桿。新形勢、新任務對國土資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通過轉變工作理念和管理方式,進一步整合全系統優勢資源,不斷拓展地質礦產和土地資源管理工作領域,推動兩者在規劃、理念、機制、人才、技術、標準、成果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以礦地融合促進國土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更好地服務江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以及生態文明建設。

工作目標

促進地質礦產與土地資源在管理理念、規劃、調查評價與綜合監測、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管理服務、技術方法與標準、成果轉化與信息服務等方面實現融合,形成統籌協調、相互促進的礦地融合發展新模式。

發展歷程

(1)2014年5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侃楨帶隊到徐州調研礦地融合及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時,充分肯定礦地融合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在徐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及當地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績,要求運用“創新思路、節約發展和協調機制”組合拳,支持礦業轉型升級,積極探索一條集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利用和整治一體化的礦地融合發展新路子。
(2)2015年12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出台了《關於推進深化改革進一步加強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開創土地礦產管理融合工作新局面,拓展全省地質礦產工作服務科學發展的新路徑。構建礦地融合地質工作新模式,更好服務於土地資源管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等。”
(3)2017年4月,國土資源部在《關於江蘇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的復函》中予以明確要求,以蘇南現代化建設示範區為重點,探索完善 “礦地融合”地質工作新模式,全面加強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為新型城鎮化發展、區域經濟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民生改善等提供基礎支撐和服務。
(4)2017年5月,江蘇省政府在《關於組織實施江蘇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中要求以蘇南現代化建設示範區為重點,積極探索完善“礦地融合”地質工作新模式。
(5)2017年6月,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發布《關於創新礦地融合工作的意見》,首次界定了礦地融合的內涵,提出了工作目標,並分“面上統籌推進,加快成果轉化套用”,“局部先行先試,探索礦地融合實現路徑”,“探索完善政策標準,構建融合制度體系”等三個戰略梯級部署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