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決策目標

確立決策目標是決策者對決策活動的目標預先設定的過程。是決策程式之一。決策活動是決策者在行動之前,對做什麼、如何做、做過了之後會出現什麼後果等的一種設計、選擇、預測。因此,確立決策目標既是決策的前提,又是決策活動的中心環節。因為目標和手段的矛盾是決策過程中的主要矛盾,它們規定了決策過程的本質。整個決策過程就是提出目標,根據目標選擇手段,又根據手段的分析,矯正調整目標,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力求最後實現目標的過程。

目標一旦選準,決策活動就會提高自覺性,防止盲目性。確立目標,為明確方向和有效控制決策進程,衡量決策的正確性、效能性提供了起碼的標準。如果決策目標失誤,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對決策對象或社會後果將造成嚴重的影響。為此,確立決策目標必須達到下列條件的要求:(1)目標必須明確具體,不能抽象空洞,含糊不清。要嚴格確定時間、地點、數量、質量,而且要單義理解、具體落實。(2)目標必須區分主次。因為所要解決的問題複雜多樣,目標又有近期、中期、遠期之分,因此要權衡輕重緩急,列出先後主次,突破重點,使其他問題迎刃而解。(3)目標必須具有一定的制約因素或條件,注意考慮與目標相關的各種複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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