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與發展項目

研究與發展項目是在中國高等學校中常簡稱“科研項目”。為解決較複雜的、綜合性的科學技術問題而進行的某項研究與發展工作。一般由彼此有內在聯繫和共同目標的若干課題組成。主要特徵:工作規模較大,周期較長,常需多學科配合進行綜合性研究。項目有不同的類型和來源。一般以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項目為主,亦有部分試驗發展項目。常由政府和校外有關部門委託進行,或國內、國際合作,或由學校、教師(科研人員)自選。

在中國高等學校,其來源有:(1)由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下達的國家科技攻關項目、重點基礎研究項目、重點工業性試驗項目、重點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項目、重點科技事業發展項目等,一般稱國家重點項目;(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社會科學基金確認的項目及列入全國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的項目等,一般稱國家項目;(3)學校主管部門及中央其他部門和省、市、自治區及其廳、局下達的項目,一般稱部委或地方項目;(4)企事業和有關部門、單位委託進行的項目,一般稱委託項目;(5)與國內有關單位合作進行的非上述項目,常稱協作項目;(6)與國外有關單位合作進行的項目,常稱國際合作項目;(7)由學校或教師(科研人員)自行確定的自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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