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林業稅

砍伐林業稅指法國為了避免減少國家森林資源,於1969年開徵的一種稅。徵稅對象是地上被直接或間接砍伐的林木。納稅人為森林法規定應負責繳此稅的私人和未經批准而砍伐地上森林的集體和法人。實行定額徵稅。

以被砍伐林木的地面面積作為計稅依據,為了城市規劃或者為了工業建設的目的而砍伐的,每公頃稅額6,000法郎; 其他情形,每公頃稅額3,000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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