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金

石金

石金,字仲南,號蓮峰府君。湖北省黃梅縣黃梅鎮苗竹林人,弘治十七年中舉,正德六年(1511年)中進士,官拜監察御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金
  • 別名:字仲南,號蓮峰府君
  • 出生地:湖北省黃梅縣黃梅鎮苗竹林
  • 職業:官拜監察御史
主要事跡,評價,

主要事跡

嘉靖二年,廣西土官岑猛作亂,率兵攻打泗城,拔六寨,遂克州冶。皇上派兵征剿,巡撫姚鏌領兵上陣,由於姚鏌用兵不當,被叛軍包圍,力戰不支,只好突圍渡江而走。叛軍緊追不放,並且在沿江設定闌索、藥弩,夾岸並赴,官軍失士卒四百餘人,糧倉米粟被焚,數以萬計,姚鏌大敗。此時,巡按御史石金,上奏姚鏌兵敗之事,要求聖上,讓姚鏌頗委罪前撫。皇上見亂逆未平,首惡未擒,心中不悅,乃令王守仁督兵剿撫。王守仁接旨,與石金一道同心協力調兵數萬,前去征剿。兵至南寧,石金獻計:用安撫攻心之策,平定叛軍。守仁便上疏極陳用兵利害,不宜用武力征剿。
可是兵部開會討論卻認為守仁、石金的安撫之計不是良策,應發兵討之。於是,守仁又上疏云:“史臣奉命於去年十二月至廣西平南縣,與巡按御史石金及籓臬諸將領等會議。思、田禍結兩省,已逾二年。今日必欲窮兵盡剿,則有十患。若罷兵行撫,則有十善。臣與諸臣,攄心極論,今日之局,撫之為是。臣抵南寧,遂下令盡撤調集防守之兵。數日內解歸者數萬,惟湖兵數千,道阻遠,不易即歸,仍使分留南寧,解甲休養,待間而動。而盧蘇、王受(叛軍將領)先遣其頭目黃富等訴告,願得歸境投生,乞宥一死。臣等諭以朝廷威德,令齎飛牌,歸巢曉諭,期以速降無死。蘇、受等得牌,皆羅拜踴躍,歡聲雷動。”
石金與王守仁定計招撫叛軍得到聖上批准,他親自入營寨,講清安撫政策,受到士眾歡迎,當即撫其眾七萬之多,收到特好的效果。同時,石金請復皇上要求在此本地設流官,量割田州地,別立一州,以岑猛次子邦相為吏目,署州事,等待有功之時可擢升知府。石金對這個叛軍首領的兒子都能這樣寬大,並委以重任,當然倍受當地民眾的感激和尊敬。不僅如此,還將田州置十九巡檢司,讓叛將蘇、受二人出任該職,但要接受流官知府的領導。對於頑抗不歸順者則用武力征剿。如斷藤峽的叛軍,上連八寨,下通仙台、花相諸洞,他們盤亘三百餘里,欺壓百姓,搶劫民財,亂殺無辜,郡邑罹害者數十餘載,石金與王守仁決心討之。
他們趁叛軍不備之際,進攻破牛腸、六寺等十餘寨,一舉掃平。同時遂循橫石江而下,攻克仙台、花相、白竹、古陶、羅鳳諸地。石金獻此安撫和征剿良策,受到思、田百姓擁護,化干戈為玉帛,不折一矢,不傷一人,而救活數萬生靈。聖上聞疏,對石金、守仁嘉獎,遣人賫敕獎賚。由此可見,石金親民愛民之策,功不可沒。所以《黃梅縣誌》載:“石金,正德辛未進士,拜監察御史按。廣西土官岑猛亂,後巡撫姚鏌措置乖方,部落復擾,以王守仁代之,金與同心剿平,十八寨還台,值張璁桂萼用事,台中諸御史爭附之。”
石金為官清廉,剛正不阿,秉公執法,把生死置之度外,敢於向皇帝說直話。例如:“宸濠之亂”時,江西副使胡世寧,上疏劾寧王朱宸濠。後來朱宸濠敗後復起,反告胡世寧,胡世寧因此坐罪,滿朝文武都不敢言,而石金挺身而出,為胡世寧力辯雌雄。《黃梅縣誌》載:“金,獨立不阿,風釆凝峻,與漢陽戴金有‘二金錚錚’之譽。江西副使胡世寧坐發,宸濠奸狀逮獄,舉朝噤(閉口)莫敢言,金,力辨之。”
石金置生死而不顧,冒死進諫。明世宗好仙,他大興土木,為方士邵元節修建仙源宮於貴溪山中,還令邵元節作法術祈雪,更為荒唐的是為他求兒祈嗣。石金極力反對皇上相信迷信,便和麻城籍御史喻希禮一起上疏反對,險些遭來殺身之禍。《明史》載:“御史喻希禮、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希禮言:"陛下祈嗣禮成,瑞雪遂降,臣以為招和致祥,不盡於此。往者大赦,今歲免刑,臣民盡沾澤,獨議禮議獄得罪諸臣遠戍邊徼,乞量移近地,或特賜赦免,則和氣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謂朕罪諸臣致遲嗣續耶?所司參議以聞。"議未上,金亦言:"陛下一日萬幾,經理勞瘁。何若中涵太虛,物來順應。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詳度,繼以內閣之咨謀,其弗協於中者,付諸台諫之公論。
陛下恭默凝神,挈其綱領,使精神內蘊,根本充固,則百斯男之慶,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籓,繼靖巨寇,乃因疑謗,泯其前勞。大禮大獄諸臣,久膺流竄,因郁既久,物故已多。望錄守仁功,寬諸臣罪,則太和之氣塞宇宙間矣。"帝不悅曰:"金欲朕勿御萬幾,即古奸臣導其君不親政之意,其並察奏。"尚書夏言等言二人無他腸。帝益怒,下二人詔獄,而責言等陳狀。伏罪乃宥之。二人竟謫戍邊衛。”
《明史》中記錄的這段話,字裡行間說出了石金獨立不阿,風釆凝峻之氣,體現出他不怕殺頭、不怕坐牢,冒死進諫的英雄氣概。它記錄了石金“侃侃不阿,以是有名”。皇帝聽不進石金的逆耳良言,終將把石金、喻希禮下獄,即便是位高爵顯的尚書夏言勸諫,他仍然不聽,還是將石金二人謫戍邊衛。

評價

史冊上記載石金是一位很有威望的清官,雖然他的官階品秩不高但許可權廣大。監察御史是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的,可見當時石金許可權之大。
石金不但為官清正而且教子有方,兒子石溥,官任通判。嘉靖年間,石溥在黃梅縣城內捐地鑿建雙井,為市民解決飲水之難。這種仁義之舉,深受市民愛戴,故市民將其井稱為“義井”。後人將通往義井的這條小巷,稱為“義井衖”,從此,“義井”和“義井弄”一直沿襲至今。
石金被謫貶宣城,很久才赦還。卒後贈光錄少卿,葬在苗竹林,碑載為苗竹林石氏遷梅之九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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