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元伍

石元伍

石元伍,男,1971年生,湖北工業大學藝術設計學院工業設計系主任、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近年來主要從事工業設計的本科與碩士研究生的教學、科研工作;主持和參與多項省級縱項課題的研究,發表相關論文10餘篇,被評為2007省級優秀畢業論文指導教師。2012年9月11日,因涉嫌抄襲學生作品獲獎,被撤去系主任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元伍
  • 外文名:無
  • 所在大學:湖北工業大學
  • 所在城市:湖北武漢
  • 所在院系:藝術設計學院
抄襲事件介紹,個人回應,學生回應,院方回應,

抄襲事件介紹

2012年9月出爐的世界知名設計大賽“紅點獎”獲獎作品引發一場風波。2012年9月7日,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導師抄襲同學作品,國際紅點設計大賽中榮獲至尊獎,有圖有真相!”稱石元伍抄襲自己2009年畢業同學的作品,獲得了紅點設計大賽至尊獎,微博同時曬出了兩人作品的照片,話題不新,但因“紅點獎”的國際地位,一時激起千層浪,在網上被迅速轉發和評論。
2012年9月5日,湖北某高校發布訊息稱,該校藝術設計學院工業設計系石元伍教授和研究生吳崇翔共同設計的作品《救生三角筏》,從40多個國家3672件入圍參賽作品中脫穎而出,摘取國際重要設計大獎2012年度“紅點至尊獎”。石元伍已被邀請參加將於2012年10月在新加坡舉行的國際頒獎典禮。
石元伍
獲獎訊息剛公布沒多久,便生突變。7號下午1點18分,網友微博發微博,聲稱石元伍獲獎作品“救生三角筏”,抄襲了自己同學胡素美畢業作品“自由空間海上救生帳篷”,微博引來轉發和評論,有人對抄襲行為譴責,也有人認為設計理念難免會撞車,特別是指導老師和學生之間有可能交流過相關信息。
該網友稱自己是胡素美的同學,2005年入讀該校藝術設計學院。看到獲獎訊息時就覺得那個作品很眼熟。他說,2009年畢業時,學校給每個人都發了一份畢業設計集合冊,胡素美的作品在其中,而且記得當時畢業展時,胡素美的作品在展廳內展出,許多人都看過。

個人回應

石元伍稱:“最初的設計理念是我想出來的,被學生用在了畢業設計作品裡。”
石元伍表示,自己和另外兩位老師在2009年被安排到胡素美所在班級,負責全班學生畢業作品的指導。“按照學院要求,學生被分為三組,每組由一名老師負責指導。胡素美不在我的組內,但我給她指導過。”他說,當時在具體指導學生的過程中,並沒有嚴格按照分組情況進行,通常是三位老師在一起,共同討論學生的作品,學生也會找自己導師之外的老師交流意見,胡素美正是按照自己的理念設計出了“自由空間海上救生帳篷”。
兩人的作品都是海上救生設備,利用四塊三角板,經過連線可以閉合,形成三角錐空間,一旦發生海難,遇險人員可以躲在空間內等待救援。根據網上曬出的照片,兩人作品的外觀色彩和形狀構造上幾乎一樣。對此,石元伍坦言“借鑑了學生作品的外觀”。他說,三角形板塊是最適合的形狀,所有人都會選擇,至於顏色相同,只是巧合。“她的畢業作品,只是一個粗糙的想法和概念模型,我的設計則有升級和改裝。”他介紹,胡素美的作品只有一個出口,一旦救生筏在海上發生翻轉,出口有可能被壓在海面上,根本不能打開,“我的產品有兩個出口,不管在海上怎么翻轉,都有一個出口露在海面之外。另外,我還安裝了GPS定位系統,救生實用性更強。”
石元伍

學生回應

胡素美說,自己的作品曾獲當年院系優秀畢業作品,出現在畢業展廳和畢業作品集裡,當年的同學都知道,“學校老師獲獎的新聞一出來,就有同學告訴我了,這兩天我的電話都被打爆了。”
胡素美介紹,當年有3位老師指導班上同學的畢業設計,自己是由鄭璇老師負責,鄭老師目前正在德國學習。她說,在完成作品過程中,曾多次去辦公室找自己的指導老師,石元伍老師確實給過設計理念方面的指導。
胡素美說,作為設計專業的學生,很希望能獲得國際大獎,但自己並不想因為這種事影響母校的名聲。“我願意跟石老師分享作品,跟他一起署名。”她說,自己只有這一條要求。
胡素美說,石元伍和院系領導都與自己聯繫過。“石老師發了一封郵件表示歉意,說忽視了我的勞動成果,希望能增加我為作者之一;學院的領導說同意更換第一作者的署名。”她說,網上的風波不是自己掀起來的,但自己卻被頂到了浪尖,自己也希望風波快些平息。

院方回應

該校官方網站已經撤下石元伍獲得“紅點至尊獎”的新聞,2012年9月8日下午,該校藝術設計學院院長許開強受訪時表示,已經認定石元伍涉嫌外形抄襲,其系主任職務已被暫停。  許開強坦言,自己是當年3位指導老師之一,在客觀上,學生兩年前已經拿出了作品,雖然只是個毛坯,比較粗糙,很難在國際上獲獎,但兩個作品最基礎的東西是一樣的,升級和改造只相當於是把原作品打扮漂亮了些。
根據調查,目前該學院已經暫停了石元伍系主任職務,並呈請學校學術委員會根據相關條例討論作出進一步處理。同時,要求石元伍向胡素美作出書面道歉,向“紅點獎”組委會申請更改第一作者名稱。
在這起事件中,兩件作品除少部分細節有所差異外,幾乎一模一樣,校方判定石元伍涉嫌“外形抄襲”,沒有問題。當然,和大部分同類型事件一樣,當事雙方也是各有各的說法。石元伍稱,學生的畢業設計由其指導,應屬師生共同成果,自己的錯誤僅僅在於投稿時沒有署上學生的名字。胡素美則回應,石元伍並非帶自己做畢業設計的導師。事實真相究竟如何,需要進一步調查。然而,即便石元伍確曾“指導”過胡素美,把學生的畢業設計據為己有,這種行為在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上,無論如何也站不住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