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軍級

省軍級是對省級、軍級幹部的統稱。省軍級領導幹部就是軍地省部級高級領導幹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軍級
  • 包括:省級、軍級
根據《關於中央檔案印發、閱讀和管理的辦法》:《中共中央檔案》和《中央辦公廳檔案》,一般分省軍級縣團級(包括縣團級以下)兩個級別印發。發至省軍級的中央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供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常委、顧委常委、紀委正副書記,政府黨員正副省長、市長、主席,人大黨員正副主任,政協黨員正副主席以上幹部閱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可供部黨組(黨委)正副書記及成員、黨員正副部長、顧問以上幹部以及經中央或中央組織部批准按部長、副部長(省長、副省長)級待遇及其他相當職務的黨員幹部閱讀。
喬石擔任中紀委書記的五年多,各級紀檢機關查處省軍級110人,相當於每年查處22名省軍級官員。
從1987年到1992年,各級紀檢機關共查處黨內各類違紀案件874690件,處分黨員733543人。在受處分的黨員幹部中,縣團級16108人,地師級1430人,省軍級110人。
黨的十八大以來,共立案審查省軍級以上黨員幹部及其他中管幹部440人。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以來的相關重要講話中對這一治黨思路多次強調:“黨風廉政建設,要從領導幹部做起,領導幹部首先要從中央領導做起。”“這個檔案制定後,咱們率先垂範,然後層層制定、提出要求,對省軍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對地師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對縣團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要有個章法,一直往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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