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賬戶調節

相對賬戶調節是指總部賬上“分支機構往來”賬戶與分支機構賬上“總部往來”賬戶期末餘額調節一致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對賬戶調節
  • 外文名:Relative account reconciliation
  • 釋義:總部往來”賬戶期末餘額調節一致
  • 處理:總部委託分支機構收款
相對賬戶調節的會計處理
總部賬上“分支機構往來”賬戶與分支機構賬上“”總部往來“”賬戶是一對相對賬戶。從理論上說,這對相對賬戶的餘額應隨時相等。但在實務上,它們的餘額卻通常不等。造成不等的原因,除了發生記賬差錯,即總部與分支機構往來業務,一方賬中出現漏記、重記或錯記等情況之外,就是未達賬項,即總部與分支機構的往來業務,由於憑證傳遞原因,出現一方已入賬,而另一方尚未入賬的情況。
未達賬項可以分為總部已入賬而分支機構未入賬以及分支機構已入賬的情況,如總部在將現金或商品撥交分支機構時當即入賬,而分支機構要等到收到現金或商品時才入賬等。分支機構已入賬而總部尚未入賬的情況,如總部委託分支機構收款,分支機構已收妥,開出貨款通知單時即入賬,而總部要等到收到貨款通知單時再入賬等。
總部與分支機構往來業務,如果發生差錯,應當立即更正。如果發生差錯,應當立即更正。如果有未達賬項,在會計期內並無什麼問題,因為未達賬項過些時日會自動成為已達賬項而入賬。但在會計期末,由於需要編制聯合會計報表,總部賬上的“分支機構往來”賬戶與分支機構賬上的“總部往來”賬戶必須餘額相等,才能相互抵消。因此,就要對這對相對賬戶進行調節。
相對賬戶的調節可以通過編制的“總部與分支機構相對賬戶調節表”進行。該表從調節前餘額開始,對於總部已入賬而分支機構尚未入賬的項目,在“總部往來”賬戶下調節,總部已入賬而分支機構尚未入賬的貸項調加,借項調減。對於分支機構已入賬而總部尚未入賬的項目,在“分支機構往來”賬戶下調節,分支機構已入賬而總部尚未入賬的借款調節,貸項調減。調節後,“總部往來”賬戶與“分支機構往來”賬戶餘額應該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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