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生產

監獄生產

監獄生產經營工作為罪犯刑釋後適應社會提供了一個真實的情境,罪犯通過融入生產經營活動的勞動改造,可以培養公平競爭意識、效率意識、質量意識、誠實守信意識等等,而這些意識和觀念是罪犯立足於社會必然具有的道德意識及價值觀念,是監獄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改造的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獄生產
  • 提出者:監獄
  • 套用學科:犯罪學
  • 適用領域範圍:企業
簡介,職能,

簡介

監獄企業與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機制要求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監企社合一,監獄辦企業的社會壓力較大,行刑方式與生產方式交合碰撞。從監獄生產作為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來看,認識比較一致。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從如何處理組織罪犯勞動改造與監獄追求經濟效益的關係問題來看,卻在理論與實踐上已成為熱點和焦點問題。有觀點認為,在依法治監條件下,監獄生產應單一化為勞動改造手段,以遏制監獄生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違背其初衷利潤化的傾向,保證改造質量的提高。在現有經濟條件下,監獄生產退出市場,尋求政府包辦是不可能的,監獄生產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已具備多種職能。

職能

一是罪犯勞動載體職能。
勞動改造是改造罪犯的主要手段,其作用是其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它是改造罪犯不良思想、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習生產技能的有效方式。有罪犯勞動,就有監獄生產。監獄生產是罪犯勞動的載體,也是監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是補充監獄經費職能。
組織罪犯參加勞動是一種必要勞動,通過勞動既可以改造其思想,又不讓他們坐吃閒飯,減輕國家和人民負擔。監獄生產收入主要用於改善罪犯的生活,維持再生產和完善罪犯有關的集體生活設施。四十多年來的實踐證明,中國監獄生產產生了良好的效益,創造的經濟效益很好地彌補監獄經費不足的問題,確保改造的順利進行,促進了監管改造工作。
三是維護監管安全職能。
在具備安全防範條件下,組織罪犯進行生產勞動是維護監獄安全的重要手段。適量的勞動可以消耗罪犯大部分時間和體力,疏泄其過剩精力。緊張而有序的生產安排使罪犯在規定時間內一直從事勞動,嚴格作息制度,又使監獄行刑生活節律加快,整個行刑生活顯得充實,這在一定程度上調適罪犯心理狀態,促進罪犯安心改造。否則,罪犯整天無所事事,給監管安全留下隱患。因此,不搞生產,監獄就不能穩定。
由此可見,現階段搞好監獄生產,與依法治監的實現結下了不解之緣。依法治監下的監獄生產,應重視監獄工作的主要矛盾,融進時代的新鮮內容,圍繞監獄的根本任務進行,要貫徹一個整體思路,即“抓改造、促生產、保全全、增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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