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園街道

留園街道

留園街道,隸屬於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位於蘇州市城西北。轄區範圍東起廣濟路、西至大運河,南起上塘河,北至北環路,面積5.9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萬餘人、2.1萬餘戶,外來暫住人口1.5萬餘人。姑蘇區西北部,東起山塘河、西至大運河,南起上塘河、北至北環路,轄區面積5.92平方公里,下轄留園社區、西園社區、湖田社區、仁安社區、玻纖路社區、虎丘路社區、新莊社區、碩房莊社區、觀景社區、來運社區、嘉業陽光城社區11個社區居委會,2個行政村,街道轄區常住人口7.8萬餘人,外來流動人口3.9萬餘人。

基本介紹

基本情況,資源優勢,社會管理,社會事業,社會組織,

基本情況

街道轄區內有各類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近百家,有聞名遐爾的世界文化遺產——留園園林,江南著名佛教寺廟——西園戒幢律寺等,是蘇州主要旅遊景區之一;有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等特色院校;有蘇州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園外樓飯店等知名企業。
園街道是金閶區政府派出機構,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主要負責轄區內的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吁治理、街道經濟發展、社區管理與建設、人口與計畫生育、勞動就業、民政優撫、城市建設、安全生產及文化科普司法兵役等各種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資源優勢

留園街道成立於1951年,幾經變遷,街道辦公地址現為西園路571號。街道轄區內有各類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近百家。有聞名遐邇的世界文化遺產——留園園林,江南著名佛教寺廟——西園戒幢律寺等,是蘇州主要旅遊景區之一;尤其是留園,名震中外,現有面積30餘畝,集住宅祠堂、家庵、庭院於一體,是蘇州大型古典園林之一,代表了清代風格。留園的建築綜合運用了江南造園藝術,以建築結構見長。1961年被國務院首批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北京的頤和園、承德的避暑山莊、蘇州的拙政園共譽為全國四大名園。還有特色院校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蘇州旅遊學校和蘇州園林技校等;有蘇州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園外樓飯店等知名企業。蘇州市區域結構的變化,城區退二進三,留園街道轄內原有的工礦企業紛紛外遷。
留園留園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街道依照職能,以人為本,以增強綜合服務功能為宗旨,積極發展區域經濟,大力加強社區建設和城市管理水平,不斷完善配套設施,積極營造和諧的人文氛圍,提升轄區軟實力,為市民生活和社會各界投資、旅遊、定居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2017年3月24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姑蘇區街道行政區劃的調整,同意撤銷留園街道、虎丘街道,以原兩街道管理區域合併設立新的姑蘇區虎丘街道。新設立的虎丘街道,管理2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1個村民委員會,區域面積約12.42平方公里,戶籍人口80472人,街道辦事處辦公地點設在虎丘路388號

社會管理

探索建立“區鎮合一”管理體制。注重把創新完善“區鎮合一”的行政管理體製作為加快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強化片區規劃理念,堅持一二三次產業協調發展,以精簡統一效能為原則,鼓勵規模大、標準高、功能優、特色明、實力強的各類產業園區和所在鎮探索建立“區鎮合一”行政管理體制,賦予其更多的行政和經濟管理許可權,增強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區鎮合一”管理機構設立黨工委和管委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明確相應的行政管理職級,主要領導由各市、區黨委和政府分管領導兼任。加快推進鄉鎮管理體制改革。堅持把小城鎮建設作為城鄉一體化改革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強化“新市鎮”理念,積極推進崑山張浦、吳江盛澤、常熟梅李、張家港鳳凰、太倉沙溪等國家和省級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吳中木瀆、相城渭塘作為市級試點,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到國家級重點中心鎮、歷史文化名鎮進行試點,推動一批經濟發達鎮逐步發展成為人口集聚、產業集群、結構合理、社會和諧的現代新型小城市。試點鎮賦予其縣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進一步調整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最佳化組織結構,探索機構設定綜合、管理扁平高效、運行機制靈活的新型基層政府管理架構,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的管理體制。
社區會議社區會議

社會事業

著力加強社區工作隊伍建設。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的職業化和專業化建設,注重選拔熟悉基層工作、熱心社區服務、具有專業水平的人員充實到社區工作崗位,採取多種形式開展職業培訓,強化資格認證和管理評估制度,提高社區工作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人口(社區戶籍人口和外來登記人口之和)1.5‰配備。專職人員一部分從各市(區)、鄉鎮(街道)調劑,一部分可從社會公開招聘。按照200~300戶的規模設居民小組長,每30~50戶設樓(道)長,居民小組長和樓(道)長按有關程式產生。
入戶宣傳入戶宣傳
強化社區經費保障,建立以財政為主的經費保障制度,社區工作經費按不低於20元/人·年(社區總人口)的標準核撥。調整提高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工作站專職人員的生活補貼、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從2011年起年人均報酬原則上不低於上年度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實施細則另行制定。上述經費市(縣)、區承擔30%~50%,鎮、村承擔50%~70%,平江、滄浪、金閶所需經費由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對困難鎮、村和社區,由市(縣)、區協調幫助解決。提高其他社區工作人員待遇,對兼職委員、居民小組長和樓(道)長每月給予適當經濟補貼。

社會組織

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從廣大人民民眾迫切需求和社會發展客觀需要出發,積極支持發展有利於改善民生、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的社會組織;積極支持發展有助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社會組織;積極支持發展符合產業發展方向、適應市場化進程的行業性社會組織;積極支持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公益性社會組織;積極支持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和社區專業性經濟組織。
工商聯會議工商聯會議
建立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機制,逐步將決策諮詢、標準制定、行業統計、行業規範、資格認證等部分公共服務職能,以及社區事務性、公益服務性等工作,轉移或委託給相關社會組織承接。堅持培育和監管並重原則,在加強管理中搞好服務,在搞好服務中加強管理,加強政策扶持和分類指導,推動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逐步形成社會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律自治的運行機制,提高誠信度、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
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提供公共服務、反映利益訴求、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十二五”期間,等級社會組織達30%以上,各市(區)都要有4A以上級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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