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指數

生產指數是反映產品產量增減變動方向和幅度的一種動態指標。它可以用來研究一種產品或多種產品的產量變動;同時也是反映一種產品產量變動用個體指數,反映多種產品的產量變動則用綜合指數加權算術平均指數

綜合指數的計算方法是:
式中q0、q1分別代表基期報告期產品產量,p n代表可比價格(或不變價格)。計算綜合指數時,可以用考察範圍內的全部產品產量,也可以選擇若干種生產金額大或具有某種代表性的產品產量。在中國,一般用長期計畫期前一年不變價格計算的總產值變動來表明工農業產品的發展速度。這是根據綜合指數的原理編制的一種生產指數。
生產指數
加權算術平均指數是以個體指數k為變數,用加權平均法求得的生產指數噖。其計算方法是:
式中W代表權數。這裡被平均的個體指數k,可以是某種產品的生產指數,也可以是某類產品、某個部門的產品、乃至某個地區產品的組指數。組指數的計算方法也同樣是以各種產品的個體指數為基礎,用加權平均法求得。
生產指數
權數的選擇,在於使總指數能夠體現出各種產品在總產品中的地位,可根據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資料條件而定。因此,根據研究的需要,凡能夠起到這個作用的指標都可用來作為權數,如各種產品的價值量、勞動消耗量、從業人數等都曾被用來作為生產指數的權數。由於產品的價值量最能夠在大範圍內使用並且比較易於取得資料,因此各國多用產品的價值量作為權數,如用總產值、銷售值、淨產值、增加值等。選用權數的時期,有基期結構、報告期結構和固定結構幾種,分別反映按各該時期產品結構生產時產品的平均增長速度。確定權數的工作量很大,不少國家採用在一段時期內(如五年)的不變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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