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負載力

生態負載力的概念最早來自於生態學。1921年,Park和Burgess在人來生態學領域中首次套用了生態負斥載力的概念,即在某一特定環境條件下(主要指生存空間、營養物質、陽光等生態因子的組合),某種個體存在數量的最高極限。為了更好地理解生態負載力,將自然資源分為可更新資源和不可更新資源2類。

自然環境資源財富來自地球生物圈作用,推動生物圈物質循環的能源有3種,即太陽輻射能、潮汐能和地熱能,為避免重複計算,根據能值理論,同一性質的能量投入只取其最大值。風能、雨水化學能和雨水勢能都是太陽光的轉化形式,只取其最大項雨水化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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