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

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是由甘肅各民族雜技藝術家自願結合的藝術性、學術性專業人民團體。是甘肅省文聯,中國雜技藝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
  • 行政區域甘肅省
  • 協會章程: 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
  • 機構簡介:甘肅各民族雜技藝術家自願結合
機構簡介,協會章程,

機構簡介

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業務上受甘肅省文聯和中國雜協的指導。甘肅雜協的宗旨是:在中共甘肅省委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全體會員為繁榮甘肅的雜技事業,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協會章程

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章程
(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2000年5月28日通過)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省雜技藝術家協會(簡稱甘肅雜協)是由甘肅各民族雜技藝術家自願結合的藝術性、學術性專業人民團體。是甘肅省文聯,中國雜技藝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業務上受甘肅省文聯和中國雜協的指導。
第二條 甘肅雜協的宗旨是:在中共甘肅省委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全體會員為繁榮甘肅的雜技事業,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會 員
第三條 凡贊成本章程,在雜技藝術的創作、表演、編導、音樂、舞美、教學、理論研究、組織管理工作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做出較大成績並有一定影響者,由本人自願申請和兩名會員介紹,經本會理事會審查批准,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時繳納會費;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學習、理論研究和各項業務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
第五條 本會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有申請退會的權利。
第六條 本會會員因違犯會章或違犯政紀、國法,經本會理事會討論決定,視情節輕重,可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會籍,直至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
任 務
第七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為聯絡、研究、交流、服務。
第八條 本會有責任向會員及時傳達並貫徹黨和政府有關文藝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中國雜協的具體要求,及時組織開展各類活動。
第九條 本會將積極推動雜技理論研究和探討,加強雜技理論、雜技史志、雜技教學及老藝術家經驗的研究、整理工作,充分發揚藝術民主,促進社會主義雜技事業的健康發展。
第+條 本會將積極進行與兄弟省市之間的藝術交流,增進同港、澳、台地區及海外僑胞中雜技藝術家及團體的聯繫,擴大同國際間的友好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藝術,加強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而努力奮鬥。
第十一條 本會積極、認真的做好會員的服務工作,培養新生力量,創造有利於人才湧現和成長的必要條件,努力在雜技界造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氣。依據憲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組 織
第十二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地會員選舉產生。會員代表大會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常務理事會報上級批准,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常務理事會召集。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理事;由主席提名任命秘書長、副秘書長;由主席、副主席組成常務理事會。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大會職權,負責日常工作,並根據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
經 費
第+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會員會費;3.社會贊助;4.其它合法收人。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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