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

1985年甘肅省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甘肅省林業廳自然保護野生動物管理局,為縣級事業單位(甘編〔1985〕01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
  • 地點:甘肅省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性質,歷史沿革,機構職責,部門設定,上級機構,

機構性質

負責全省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的管理、執法等工作。

歷史沿革

1991年省林業廳核定內設機構為辦公室、野生動物管理科、自然保護區管理科3個科級建制。
2004年,隨著我省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事業的快速發展,為增加對全省保護區和野生動植物各項事業經費、對外合作項目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加強濕地和大熊貓的保護管理,經省林業廳核准(甘林人字〔2004〕261號),增設了計畫財務科、濕地保護科、大熊貓保護科和野生植物管理科。至此,我局內設機構為辦公室、計畫財務科、野生動物管理科、自然保護區管理科、濕地保護科、大熊貓保護科和野生植物管理科7個科室建制。
2005年,為適應國際國內和省內林業生態保護工作的需要,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甘機編辦通字〔2005〕84號)批准,我局更名為甘肅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核定人員編制31人。
2007年10月,經省實施公務員法領導小組批准,並經國家人事部備案同意,我局列入參照公務法管理範圍。核定領導職數5名(正縣級2名、副縣級3名),非領導縣級職數6名(正縣級2名、副縣級4名),科級職數14名(正科級7名、副科級7名),非領導科級職數6名(主任科員3名、副主任科員3名)。
2007年,由於業務工作需要,經省林業廳(甘林人字〔2007〕289號)批准,在我局加掛“甘肅省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牌子。具體工作由局濕地保護科承辦。
甘肅省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辦公室也設在局內,具體工作由局野生動物管理科承辦。
2011年,省林業廳根據林業生態建設保護管理的需要,成立了保護處,與我局合署辦公。 有職工31名,其中:幹部24名工勤人員7名;局領導5名,調研員2名,副調研員4名,科級幹部4名,副科級幹部7名,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中共黨員20名,設有3個黨支部(退休黨員支部);有男職工24名、女職工7名;大專學歷5名、本科學歷15名、研究生2名。離退休人員10名。

機構職責

其工作職責:
一、負責省內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獵槍彈具方面)《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甘肅省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甘肅省濕地條例》等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並對這些法律法規在省內的執行進行督促檢查和進行宣傳教育的主管單位。
二、負責省內依法對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進行管理和建設的主管部門,定期對全省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資源進行調查,建立資源檔案,掌握資源管護現狀並予以監測,為國家在省內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提供科學依據。
三、監督管理全省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野生植物培育和野生動植物經營利用等工作,依法或提出制定本省保護、發展、經營、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具體政策規定,並加以實施。
四、依法審核審批發放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特許獵捕證、運輸證;審批出售、收購、利用、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審批狩獵場所、狩獵動物種類和年度獵捕量限額;審批進入自然保護區參觀、旅遊考察、採集標本、拍攝影視等事項。
五、依法查處亂捕濫獵、亂伐濫采野生動植物資源,破壞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的違法行為。
六、監督本行業和牧區的狩獵槍枝,依據動物資源和獵槍持有情況,制定獵槍管理和調控措施。對省內狩獵槍枝、彈具銷售數量予以審核。
七、管理全省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是甘肅省執行國家瀕危動植物種進出口法規、政策及日常工作的辦事機構,依法審核省內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工作。
八、協調全省各級野生動物管理部門和各自然保護區的工作,並對各項業務工作進行領導、監督和檢查,實施對有關人員的業務和崗位培訓。
九、負責國家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在甘肅省的承辦執行單位。我局工作還須接受國家林業局有關方面的領導和督查,其對口單位是: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國家林業局濕地履約辦公室。

部門設定

辦公室
計畫財務科
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野生動物管理科
野生植物管理科
濕地保護科
大熊貓保護管理科

上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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