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永傑

甄永傑曾任北京首開望京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暢安分公司質量安全科原環境主管。2023年3月14日,其因酒後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北京市朝陽區廣澤橋望京北路口附近被查獲,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達121.5毫克/100毫升,構成危險駕駛罪。後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日,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2023年,北京市國資委系統對其作出政務開除處分。

基本介紹

  • 職務:原環境主管
  • 事發時間:2023年3月14日
  • 酒精含量:121.5毫克/100毫升
  • 刑事處罰:拘役一個月十日,緩刑二個月
  • 政務處分:政務開除
  • 事發地點:朝陽區廣澤橋望京北路口
職務背景,醉駕事件,處罰結果,

職務背景

甄永傑曾擔任北京首開望京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暢安分公司質量安全科原環境主管,主要負責相關環境管理工作。

醉駕事件

2023年3月14日21時42分許,甄永傑酒後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朝陽區廣澤橋望京北路口附近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司法鑑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1.5毫克/100毫升,超過法定醉駕標準(80毫克/100毫升)。

處罰結果

  1. 刑事判決:2023年,朝陽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甄永傑拘役一個月十日,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
  2. 政務處分:北京市國資委系統於2023年6月21日通報該案,對其作出政務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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