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價格論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價格論,是法國經濟學家M.-E.-L.瓦爾拉斯提出的關於各種商品的價格在一般均衡體系中同時決定的理論。

簡介,基礎,瓦爾拉斯均衡,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價格論

簡介

Wa'erlasi de yiban junheng jiagelun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價格論
Walras' concept of general equilibrium price
是其一般均衡理論的重要內容。其代表作是1874年發表的《純粹經濟學要義》。該理論的實質是說明資本主義經濟可以處於穩定的均衡狀態。在資本主義經濟中,消費者可以獲得最大效用,企業家可以獲得最大利潤,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可以得到最大報酬。

基礎

瓦爾拉斯是邊際效用學派奠基人之一。他的價格理論邊際效用價值論為基礎。他認為價格或價值達成均衡的過程是一致的,因此價格決定和價值決定是一回事。他用稀少性”說明價格決定的最終原因,認為各種商品和勞務的供求數量和價格是相互聯繫的,一種商品價格和數量的變化可引起其他商品的數量和價格的變化。所以不能僅研究一種商品、一個市場上的供求變化,必須同時研究全部商品、全部市場供求的變化。只有當一切市場都處於均衡狀態,個別市場才能處於均衡狀態。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價格決定思想,是通過數學公式闡述的。他假定社會上有n種資源生產m種商品。社會上每個人都持有一定數量的資源或生產要素,即他的分析以既定的收入分配方式為前提。在這樣的經濟社會中,消費者力圖取得最大效用,企業家力圖獲得最大利潤,資源所有者力圖獲取最多的報酬。
通過對方程求解,瓦爾拉斯證明了在市場上存在著一系列的市場價格和交易數量(這些價格和數量即為均衡價格和數量),能使每個消費者、企業家和資源所有者達到各自的目的,從而社會可以和諧而穩定地存在下去。
瓦爾拉斯還認為,方程所決定的均衡是穩定的均衡,即一旦經濟制度處於非均衡狀態時,市場的力量會自動地使經濟制度調整到一個新的均衡狀態。

瓦爾拉斯均衡

瓦爾拉斯一般均衡是指整個市場上過度需求與過剩供給的總額必定相等的情況。用貨幣價格來表示過度需求與過剩供給的價值,並且假設存在著(n+1)個市場,就可以把瓦爾拉斯定理表達為這樣一個恆等式:
其中 表示對i種商品的過度需求,Pi表示i種商品的價格。如果n個市場上(例如,n種物品的市場)過度
需求的總和是正數,那么,在第(n+1)個市場(例如,貨幣市場)上的過剩供給在價值上就等於前n個市場上過度需求的總和: (2)
或者,由於貨幣的價格為1,所以這個式子就變成為: (3)
假定第(n+1)個市場是貨幣市場,根據瓦爾拉斯定理,對貨幣的過度需求等於所有其它市場上名義過剩供給的總和。
非均衡是相對於瓦爾拉斯均衡而言的,非均衡就是非瓦爾拉斯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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