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有關要求,現就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指引,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部署要求,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通過宣傳教育,弘揚生態文明價值理念,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完善政策,建立系統完整的制度體系;引導實踐,倡導綠色生活方式,為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的社會、民眾基礎。
(二)基本原則
更新理念、夯實基礎。加強宣傳教育,增強生態文明意識,廣泛開展綠色生活行動,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轉變。
節約優先、綠色消費。倡導勤儉節約的消費觀,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環保低碳產品,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閒模式,嚴格限制發展高耗能服務業,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不合理消費。
創新驅動、政策引導。強化相關政策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以推廣節能環保產品,完善政策機制,促進綠色消費需求。不斷創新和豐富活動載體,積極打造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品牌活動和亮點工程。
典型示範、全民行動。廣泛宣傳典型經驗、典型人物,提高公眾節約意識、環境意識、生態意識,形成生態文明建設人人有責、生態文明規定人人遵守的新局面。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生態文明價值理念在全社會得到推行,全民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理念明顯加強,生活方式綠色化的政策法規體系初步建立,公眾踐行綠色生活的內在動力不斷增強,社會綠色產品服務快捷便利,公眾綠色生活方式的習慣基本養成,最終全社會實現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轉變,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新風尚。
二、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組織實施
(一)強化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
1. 充分認識生活方式綠色化的重要性
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放緩、能源資源消費增速下降,國家加大對落後產能的淘汰力度、產業結構不斷升級,公眾環境意識顯著提升。限制粗放、奢華式發展和不合理的需求,既為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和機遇,同時可極大促進綠色化融入生產領域和消費領域,減少資源嚴重浪費與過度消費現象,遏制攀比性、炫耀性、浪費性行為日益增長,實現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綠色轉型。
2. 準確把握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的實踐要求
個人自律是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的主線。時刻秉持節約優先,力戒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自律,從小事著手,逐步培育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習慣。
綠色消費是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的支撐。強化生活方式綠色化意識,在衣、食、住、行、游等各個領域,加快向綠色轉變,通過綠色消費倒逼綠色生產,為全社會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綠色化貢獻力量。
激勵帶動是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的助力。注重發現和學習身邊生活方式綠色化的良好實踐,並通過互相激勵帶動,擴大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對自身、家庭成員和其他人群的正面影響,為社會正能量的形成發揮積極作用。
3. 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理念深入人心
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宣傳教育。大力傳播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等價值理念,切實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境意識、生態意識,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
提高公眾生態文明社會責任意識。積極培育生態文化、生態道德,使生態文明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引導公眾履行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使綠色生活、勤儉節約成為全社會的自覺習慣。
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深化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關於“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和“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的規定。曝光奢侈浪費等反面事例,讓公眾認識到綠色生活方式既是個人選擇,也是法律義務,使公眾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的保護環境的權利和義務,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氛圍。
(二)制定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政策措施
1. 促進生產、流通、回收等環節綠色化
增強綠色供給。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的設計理念、使用環保原材料、提高清潔生產水平。進一步完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工作,拓展納入認證的產品範圍、提升認證標準、規範認證體系,嚴厲打擊偽綠色、假認證等行為。依法推動在燃煤、石油焦、生物質燃料、塗料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產品、煙花爆竹以及鍋爐等產品的質量標準中,明確環境保護要求。依法推動燃油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並與國家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互銜接,同步實施。依法推動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的有害物質含量和其他大氣環境保護指標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根據大氣污染物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推動對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
鼓勵、支持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的生產和使用,逐步減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環境監管,向大氣排放POPs的有關企業和廢棄物焚燒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採取有利於減少POPs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有效的淨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鼓勵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對泄漏的物料應當及時收集處理。落實針對電池、塗料等產品的消費稅政策,工業塗裝企業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塗料。推動將其他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產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推進綠色包裝。加強對包裝印刷企業的環境整治力度,引導鼓勵企業採用環保材料,提升印刷過程VOCs防治水平,加強包裝印刷廢物妥善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力度。推動包裝減量化、無害化,鼓勵採用可降解、無污染、可循環利用的包裝材料,推動綠色包裝材料的研發和生產,推動淘汰污染嚴重、健康風險大的包裝材料。鼓勵網上購物綠色包裝,推動網路銷售龍頭企業制定和實施綠色包裝指南,引導有關行業協會組織電商企業開展網上購物綠色包裝自律行動。
促進綠色採購。引導企業實施綠色採購、構建綠色供應鏈,加大對生命周期過程中環境影響較小、環境績效較優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的採購力度。引導企業和公眾減少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使用、更多使用“環保領跑者”產品。推動完善政府綠色採購相關法律法規與規範標準,充分發揮政府綠色採購的帶動與示範作用。
開展綠色回收。鼓勵企業開展源頭減量、綜合利用、廢物分類回收處理。鼓勵小規模、散養畜禽建設生態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在養畜、糞污收集處理、有機肥料、種植業等多方面實現種養平衡。推進對廢舊農用薄膜進行處理處置。依法推動出台財政補貼等措施,支持秸稈的收集、貯存、運輸和綜合利用。加強廢舊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的環境監管,避免二次污染。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依法推動建立並嚴格執行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制度,生產、進口企業獲知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屬於設計、生產缺陷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耐久性要求的,應當召回。在用機動車經維修或者採用污染控制技術後,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嚴格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的環境監管。加強對固廢的進出口管理,杜絕進口“洋垃圾”。
2. 推進衣、食、住、行等領域綠色化
引導綠色飲食。鼓勵餐飲行業減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更多提供可降解打包盒。鼓勵餐飲企業對餐廚垃圾實施分類回收與利用。繼續推動國家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加強對餐飲企業的環保監管,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淨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推廣綠色服裝。遏制將珍稀野生動物毛皮作為服裝原料的行為。限制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服裝材料、染料、助劑、洗滌劑及乾洗劑的生產與使用。加強對乾洗行業的環境監管,從事服裝乾洗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或者要求設定異味和廢氣處理裝置等污染防治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響周邊環境。鼓勵研發和推廣環境友好型的服裝材料、染料、助劑、洗滌劑及乾洗劑。
倡導綠色居住。引導家具等行業採用水性木器塗料、水性油墨、水性膠黏劑等環保型原材料,加強VOCs等污染控制、切實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完善相關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推動完善節水器具、節電燈具、節能家電等產品的推廣機制,鼓勵公眾購買綠色家具和環保建材產品。
鼓勵綠色出行。倡導低碳、環保出行,合理控制燃油機動車保有量,大力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提高公共運輸出行比例。推動採取財政、稅收、政府採購等措施推廣套用節能環保型和新能源機動車。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嚴格執行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在重污染天氣等特殊情況下,推動公眾主動減少機動車使用。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後,依法推動通過電視、廣播、網路、簡訊等途徑告知公眾,指導公眾出行。
(三)引領生活方式向綠色化轉變
1.全面構建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全民行動體系
開展生活方式綠色化活動。開展綠色生活“十進”活動(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商場、進景區、進交通、進酒店、進醫院)。創新宣教工作形式,增進公眾環境守法意識,開展日常生活節約用電、生活垃圾污水不隨意排放、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等公眾參與度高的綠色生活行動。
調動公眾積極主動參與。將生活方式綠色化全民行動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創建內容。建立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人民民眾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廣環境友好使者、少開一天車、空調26度、光碟行動、地球站等品牌環保公益活動。推動綠色、文明出遊,倡導維護景區廁所衛生,倡導垃圾減量、垃圾自帶或放置於指定位置,保護景區的生態環境及人文景觀。
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樹立並表彰節約消費榜樣,激發全社會踐行綠色生活的熱情。注重引導青壯年群體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發揮幼兒、中小學生、大學生在全社會的帶動輻射作用,鼓勵創建綠色幼稚園、綠色學校和綠色大學。
2.創新開展全民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
開展各層次綠色生活宣傳。建立綠色生活宣傳和展示平台,利用環境教育基地,開展以生活方式綠色化為主題的浸入式、互動式教育。將每年6月設為“全民生態文明月”,將2016年設為“生活方式綠色化推進年”,同時利用世界環境日、世界地球日、森林日、水日、海洋日、生物多樣性日、濕地日等節日集中組織開展環保主題宣傳活動。
深化環境教育,培養綠色公民。將生態文明教育全面納入國民教育和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在幼稚園、國小、中學、職業學校、大學以及黨校、行政學院等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普及生活方式綠色化的知識和方法,使之成為素質教育、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重要內容。
發揮媒體宣傳引導作用。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我國資源環境國情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質量和環境污染物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為推進生活方式綠色化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3. 積極搭建綠色生活方式的行動網路和平台
建立綠色生活服務和信息平台。發布《生活方式綠色化指南》,幫助消費者獲取新能源汽車、高能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信息。發布《生活方式綠色化行為準則》,引導公眾線上線下積極踐行綠色簡約生活和低碳休閒模式。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支持公眾開展環保科技、環保服務、綠色產品等領域的綠色創業,為公眾綠色生活提供支撐。
培育生態環境文化。開展以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為主題的環境文化活動。鼓勵將綠色生活方式植入各類文化產品,利用影視、戲曲、音樂及圖書漫畫等形式傳播綠色生活科學知識和實踐方法,以及傳統生態文化思想、資源和產品,提升公眾生態文明意識和道德素養。
三、加快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制定推進工作方案,協調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有序推進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工作機制。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級環保部門將生活方式綠色化工作納入現有工作體系中,積極推動和配合有關部門完善配套措施,積極引導和激勵企業落實責任、公眾主動參與,有效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工作的開展與落實。
(三)推廣典型經驗
及時總結實踐中好經驗好做法,通過現場觀摩、交流研討等方式進行推廣;尊重基層和民眾首創精神,從政策層面鼓勵和支持綠色化創新。研究制定綠色、低碳產品評價機制和生產獎勵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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