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是環境保護部直屬事業單位,成立於1989年,負責我國環境保護領域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資金、履約項目資金、雙邊援助資金及其他對外環境合作事務的管理工作。經過20年發展,對外合作中心逐漸形成了以履行環保國際公約、開展雙、多邊環保項目合作、加強全球環境政策研究為主,以環保國際諮詢和服務為輔的業務格局,培養了一支高素質的環保對外合作隊伍,中心連續多年榮獲“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稱號。

近年來,對外合作中心始終堅持圍繞環保中心工作,充分發揮立足國內、面向國際的前沿優勢和環境保護對外合作的橋樑和視窗作用,不斷推動各項工作向前發展。中心負責實施的多項國際環境公約的履約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蒙特婁議定書》履約方面,淘汰了消耗臭氧層物質10萬噸生產量和11萬噸消費量,約占開發中國家總淘汰量的50%,率先比公約規定時間提前兩年半實現主要物質的淘汰,成為開發中國家履約典範,並獲得聯合國《蒙特婁議定書》實施獎。《斯德哥爾摩公約》履約方面,承擔了《國家實施方案》的擬定工作,開展了多個領域和行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削減、淘汰和控制示範項目建設,並在2009年5月全面淘汰了滴滴涕等9種殺蟲劑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生物多樣性公約》履約方面,以雙邊、全球環境基金及《中歐生物多樣性項目》等項目為依託構建中國生物多樣性夥伴關係,支持《中國生物多樣性戰略及行動計畫》等重
大政策的制定,通過開展能力建設、技術示範等活動,有力推動了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方面,中心開發的CDM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占全球減排量的20%以上,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突出貢獻。雙邊、多邊環境項目合作方面,圍繞環保重點工作,積極引進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理念,加強環保基礎能力建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環境保護實現歷史性轉變。全球環境政策研究方面,加強了對全球環境熱點問題、環境政策動態的跟蹤與研究,為國家環保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環境國際公約履約大樓環境國際公約履約大樓
以2009年9月14日“合作、共贏與發展”全球環境合作高層論壇暨環境國際公約履約大樓啟用儀式為標誌,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各項工作進入一個新階段。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在出席論壇時強調指出,面對嚴峻的全球環境形勢,中國願與國際社會加強合作,相互幫助、協力推進,譜寫全球環境合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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