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與解釋

理解與解釋是釋義學的一對概念。釋義學主張的針對文本而進行的中心工作。對這對概念的關係有不同的闡述。古典釋義學家把理解置於首要地位,如德國狄爾泰把理解看作人以心靈力量的整體去認識白己及自己所創造的精神世界的能力。釋義學理論家著重研究解釋理論,義大利E.貝蒂把解釋看作一個過程,其目的和結果是理解,解釋的任務在於使某物得到理解。赫什認為理解在於原原本本地構造文本的意義,而解釋則是解釋者對文本的意義所作的闡釋,滲雜有解釋者附加的成分。

哲學釋義學家的觀點各有特色。海德格爾強調理解的地位,認為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是此在的構成因素,是解釋的基礎和根據。解釋並非要對被理解的對象有所認識,而是把理解中所籌劃的東西整理出來。伽達默爾也強調理解的地位,認為理解、解釋和套用都是理解過程中的成分,理解同時也是解釋和套用,理解是人生的進行過程,理解、解釋和套用不過是其中的不同時刻。利科則主張把理解、解釋和說明這三者聯繫起來考察,強調解釋概念,認為解釋是一個包括理解和說明在內的過程,理解和說明是這個統一過程的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從理解走向說明,後一階段是從說明走向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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