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政府

在已經維持社會基本秩序的前提下,使社會中的成員能獲得和拓展儘可能多的自由。能滿足以上目的的政府,即是一個理想政府。在國際環境下,理想政府需要促進這個社會充滿活力,經濟發達,科學技術日新月異,人民富有進取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理想政府
  • 要求:社會充滿活力,經濟發達
  • 領域:政治
  • 核心:進取精神
詳釋,追問1,追問2,自由邊界,社會基本秩序,相關,

詳釋

這一解釋有些類似於經濟學中的帕累托最優,但如果將政府提供的管理和服務視為一種特殊產品——公共產品,該解釋的核心本質便也一目了然了。
當然,這一定義方式必然會引起若干追問。比如:如果這裡的自由呈現出非常的不公正呢? 還有一個追問是:如果這是一個死氣沉沉的國家呢?

追問1

對於第一個追問,其實從一般可能性上理解,一個自由相對平均公正的社會,才可能“維持社會基本秩序”。極權國家,如奴隸制、北韓制也會讓社會維持一段時間的基本秩序,但這是一種不穩定的“基本秩序”,是建立在對剝奪了許多基本自由基礎上的“社會基本秩序”,不能滿足“使社會中的成員獲得儘可能多自由”這一必要條件。所以從普遍意義上講,該追問可忽略不計。

追問2

第二個追問更加現實,但我們也可以發現,一個“社會中的成員獲得儘可能多自由”的社會,其成員的積極性更能被最大限度的調動,成員的活動也會更趨積極,由此也會帶來對美好生活進一步的渴望,繼而促進和推動各個社會生活領域的發展。

自由邊界

完成了以上兩個追問後,必須還要面對幾個細節性問題,比如這裡的自由其邊界如何?如何定義這個自由?社會基本秩序指什麼?
對自由邊界的回答可以很簡單:即這個邊界不致影響到“社會基本秩序”。而自由的意義可以解釋為:1 這個自由是在社會環境下的自由(因為這是我們這個問題的基本前提),2 它進一步是指人們對社會生活中各種理想的預期狀態。
隨後我們將面對什麼才是“社會基本秩序”這個細節性問題。這個概念可能會引發多重漏洞,所以必須在此加以填補。
之所以提出“社會基本秩序”這個概念,是為了使後一個狀態——“社會中的成員獲得儘可能多自由”擁有一個安全的前提,也是一個區別於叢林狀態的社會狀態。有人會不以為然的問,“社會基本秩序”這個概念是否會被人有機可乘?這是個值得考慮的難題。不過事實上,“使社會中的成員獲得儘可能多自由”,已經是對該前提的一個矯正,一個極為嚴厲,壓得其成員透不過氣的社會秩序,很難使其成員“獲得儘可能多自由”。但概念的釐清也是必須的,免得未來會為此陷入無謂的爭吵。

社會基本秩序

社會基本秩序可以說是一個社會維持正常運轉的最低標準,它必擁有法制,或和法制類似的可界定自由範疇的規則(內在也罷,外在也罷)。但不嚴厲。政府在此的功能僅局限於保障各類基本生活需求,如工作、遷移、生活等,而不涉及諸如言論、學術、經濟發展、信仰等非基本生活領域。這些社會生活的基本需求不會受到過多干擾,人們也不用擔心社會會出現大的動盪。因為政府處於消極狀態,可能這個社會因此缺乏活力,不過不必為此擔心,因為還有後一個使命——使社會中的成員獲得儘可能多的自由。
後一點必須被強調,因為作為法制化的社會,必然會存在某種指導性理念,哪怕這個理念是指向自由。並且,當我們依然處在一個被劃分成數百個獨立政權的狹小的星球上,當這些獨立的政權依然在彼此勾心鬥角之時,僅僅滿足社會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不在其他方面,如軍事、外交、情報、反情報、經濟、對社會進行監控等等方面,有所作為,那么這個國家必然會遭到淘汰。這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在追求“政績”,不論是哪種形式的“政績”,都在說明,任何國家或公民都不會歡迎無所作為的政府。

相關

可能還有人要提出進一步觀點:理想政府就是沒有政府。但這是在說未來,而在當下,在我們不得不面對政府——這個令人討厭的事物的時候,我們的討論必須基於以下基礎:植政府必須要存在。
理想政府至今不存在,甚至可能永遠不存在,但這不是政府不去追求這個目標的理由。這裡的道理也很簡單——因為他們是由稅收支撐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