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型

理型論(theory of Forms,或theory of Ideas),西方哲學對於本體論與知識論的一種觀點,由柏拉圖提出。

柏拉圖認為,自然界中有形的東西是“流動”的,所以世間才沒有不會分解的“物質”。屬於“物質世界”的每一樣東西必然是由某種物質做成。這種物質會受時間侵蝕,但做成這些東西的“模子”或“形式”卻是永恆不變的。
就像大多數哲學家一般,他看到所有的自然現象都如此類似,覺得非常驚訝,而他認為這一定是因為我們周遭事物的“背後”有一些特定的形式的緣故。柏拉圖稱這些形式為“理型”或觀念。在每一匹馬、每一隻豬或每一個人的後面,都有一個“理型馬”、“理型豬”或“理型人”。
柏拉圖因此得出一個結論:在“物質世界的背後,必定有一個實在存在。他稱這個實在為‘理型的世界’,其中包含存在於自然界各種現象背後、永恆不變的模式。”這種獨樹一格的觀點我們稱之為“柏拉圖的理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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