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回後場違例

在比賽中,前場控制球的隊,不得使球再回到後場,否則為球回後場違例。

第30條 球回後場
30.1 定義
30.1.1 球進入某隊的後場,當:
·球觸及後場。
·球觸及有部分身體與後場接觸的隊員或裁判員。
30.1.2 球已被非法地回到後場,當控制活球隊的隊員是:
·在他的前場最後觸及球,而後該隊員或同隊隊員在他的後場首先觸及球。
·在他的後場最後觸及球,而後球觸及前場,接著,並被在後場的該隊員或同隊隊員首先觸及球。
這個限制適用於在某隊前場的所有情況,包括擲球入界。
30.2 規定
控制活球的隊員不得使球被非法地回到他的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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