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證就地條款

現證就地條款亦稱現狀就地條款。船舶的買賣或存貨買賣時,按買賣現狀交貨,賣方對於潛在的瑕疵不負責。這種交易,通常是買方先看貨,滿意後才買。

美國統一商法對於現狀就地條款的效力特別加以明文規定:除相反情況外,如有現狀就地、含一切瑕疵或其他依常理能提醒買受人注意已免除擔保的字樣,且明示無默示擔保的存在時,出賣人免除一切默示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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