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檢查、督促珠海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內設機構:12個
  • 辦公室職能1: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
  • 辦公室職能2: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
  • 辦公室職能3:檢查督促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
(三)草擬、審核和印發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
(四)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決策建議。
(五)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六)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起草、審核綜合文稿。
(七)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
(八)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提案
(九)負責統籌安排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和市人民政府組織的重大活動。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十)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黨政群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工作。
(十三)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2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
負責檔案收發、文印、保密、檔案工作;負責各種文電處理工作;負責各單位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各種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核稿和印發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髮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的有關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秘書二科。
協助市長起草和校核市長在市委全體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稿;負責起草和審核市長參加工作會議和公務活動的相關講話材料;負責起草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負責起草和收集市長交辦的其它綜合材料;負責市長調研工作的跟進服務;負責市長交辦的相關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秘書三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大型會議和領導公務活動的統籌協調以及相關會務工作;擬訂市人民政府系統全市性會議年度計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綜合一科、綜合二科、綜合三科。
負責起草和審核相關副市長講話稿;負責相關副市長召開的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撰寫和決定事項的跟進落實;負責相關副市長調研工作的跟進服務;負責起草相關副市長交辦的其它綜合材料;負責相關副市長交辦的協調事項;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調研信息科。
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圍繞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對策建議;統籌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就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負責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交辦的有關工作;收集、整理和報送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負責各單位報送的相關信息處理工作;指導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措施和政務活動開展宣傳報導;編髮調研信息刊物;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督辦室。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的跟蹤落實;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催辦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要求督辦的批示件;承擔重大項目協調、督辦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議案科。
處理國家、省和市交由市人民政府辦理的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協調、檢查和督促各單位承辦的“兩案一議”的辦理工作;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常委會交由市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政務公開科。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依法協調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組織編制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協調組織市人民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發布和保密審查;協調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公開渠道的建設和完善工作;受理公眾對政務公開的有關諮詢;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人事科(小汽車定編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生等相關工作;負責後勤、接待、財務等工作;負責全市黨政群和企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的審核、呈批和年審工作;負責辦理車輛報廢過戶更新相關手續;負責檢查全市小汽車定編管理執行情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
協助市領導處置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我市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市應急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規劃建議;負責指導各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的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按上級有關規定,向省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承擔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工作;承辦、轉辦各類電話、信函和傳真;承辦市領導、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定綜合管理科(平台技術科)和應急協調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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