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雲生(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雲生(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雲生曾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03~1972.9)名伯龍,字雲生,山東省壽光市王高鎮王高人。出生於貧農家庭,10歲始得入本村國小,所以他讀書勤奮,深得老師賞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雲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人物經歷,人物評價,

人物經歷

1923年,王雲生應張玉山的邀請到張家莊教學,共同研讀《共產主義國際》等馬列主義書籍,學習無產階級革命理論。
1924年4月,經鄧恩銘延伯真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8月轉為中共黨員。他和張玉山一道舉辦平民學校、抗糧社、互助會,發展黨員、壯大革命力量,先後在張家莊、南台頭、王高、蘆家莊等地建立了黨支部,培養了許多黨的骨幹。
1925年8月,王雲生被中共山東地方執行委員會派往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參加第五期訓練班,聆聽了毛澤東彭湃等黨的高級領導人講課。1926年1月結業後,山東省委分配他擔任青島市委組織委員。1926年2月被捕,軍閥政府雖對他一再刑訊,終因無供詞而不得不於8月間將他釋放。1927年7月被選為中共青州地委農民委員,出席了省委在益都聖水村召開的黨團聯席會議;10月,在濟南郭店召開的省委擴大會議上,王雲生當選為省委委員。
1928年1月,在坊子召開的省委執委會上,王雲生當選為省執委常委,負責農運工作。3月間他奉命回壽光召開黨代表會並被選為縣委書記。不久,縣委領導的抗捐抗糧鬥爭形成了高潮。
1930年,王雲生任縣委委員和青萊特委委員。1932年秋調山東省委工作。1933年2月,因判徒出賣而被捕。他與被捕的同志團結戰鬥,反誘降、反自首、反迫害,進行絕食,嚴守機密,保持共產黨員高尚革命氣節。1937年“七七”事變以後,國民黨釋放政治犯,王雲生出獄回到壽光。11月,出席了縣委在牛頭鎮召開的擴大會議,組建“國民黨革命軍第八路軍魯東遊擊隊第八支隊”,並擔任八支隊作戰科長、軍法處長。此後,他歷任山東縱隊特務團政委,壽光縣縣長,山東省渤海區黨委委員,渤海五專署副專員,渤海三專署副專員,山東清河、淄博地委委員,專員公署專員,山東軍區國防建築指揮部政治部主任,山東移民墾荒局局長,中共山東省委委員,省人民代表,省政協常委,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委監察委員會副書記等職。1972年9月18日病逝於上海。

人物評價

王雲生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關心別人。行軍途中,他的馬常讓給體弱有病的幹部騎;每逢有人送他稀罕食品,如明水大米、淄河鱉、羊角溝蛆蝦醬等,他總是做好邀集大家共享。但對待原則問題,卻堅持不讓。在清河專署時,有人要從沒收的敵偽物資中拿走一台收音機,王雲生堅決不同意,這台收音機因而未入私囊。1950年,他在盛產煤炭的淄博專署任專員時,有位老同學請他幫助躉煤販賣,他不徇私情並誠懇勸誨,終於使對方心悅誠服而去。1952年,中央指示清理各單位的“小私房”上繳國庫,當時在淄博專區有個別部門想抗拒不繳,王雲生對貫徹上級指示態度堅決果斷,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清理,絕不袒護。
1953年春,他在山東軍區國防建築工程指揮部工作,有的負責同志提議要成立幹部子弟國小,王雲生說:“幹部子女有父母照管,應該先成立烈士子弟國小,才能對得起為國捐軀的烈士。”他遇事考慮周到,首先替別人著想,對自己則嚴格要求。在淄博專署時,他用的電扇是從沒收的敵偽財產中揀出來的,經過修理才能使用。管理員要購置沙發,他詼諧地說:“那玩藝兒不是咱坐的,坐上會把骨頭化了的!“
王雲生平易近人,每逢節日他就到伙房、交通班、警衛排,和大家一塊過節。他對同志們的工作、生活、文體活動,無不體察關切,所以大家有話都願對他講,有意見也敢向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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